mosfet32 wrote:
其實說真的 重機有...(恕刪)
你開哪國駕照?右駕?

ssru486 wrote:
支持檢舉惡意逼車!
我剛牽車第一次上快速道路時,順順的保持80維持在外側車道,當時還沒裝行車紀錄器,老遠我就打方向燈準備下閘道,過了槽化線之後心想TMB的遊覽車居然剪過槽化線硬擠進來閘道內,雖然說沒被嚇到,但是歸覽趴夥還是止不住,並排著掀開鏡子死瞪著司機只差手指沒伸出來!!!
19847367 wrote:
看了你的影片後,
要檢舉請切記別同時附上前後行車紀錄器阿,
你附上前後影片還可能會被想吃案的員警刁難,
你前後的時間差異這麼大?怎麼證明你的時間是對的
wetty wrote:
『當時的台北市警局長黃丁燦、市刑大隊長侯友宜、內湖警分局長林德華和死者家屬及檢警、法醫,一同前往汐止汐萬路3段山區,找到黃春樹屍體。警方宣布破案。』
『當時法院僅憑黃春棋、陳憶隆的共同被告自白作為唯一證據;但根據徐自強自白的不在場證明,徐自強案發當天在龜山郵局提款,有監視器證明,中午回到媽媽家吃飯,有證人可作證,下午在桃園市區租車,有租車單可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