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從出生到現在有完全守法過
行人未依規定走天橋、斑馬線、地下道
依限速行駛車輛
有些地方還限速30,連騎腳踏車都會超速
不闖紅燈,即使是深夜沒車沒人
遇閃紅燈號誌 必須先停下確認沒車才能通行
有誰沒有隨手丟過垃圾
不使用盜版的東西
你們就是生活在這個大部分的人民都不願意守法的台灣
但這就等於所有的人都是不守法的國民嗎?
在你批評這別人有多不守法時
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否有完全的守法
人往往只會以小部分的事認定一切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完全做到
再批評別人吧
如果還是不肯
那我也沒話說
在這不守法社會的人長大本來就有問題了
難怪出國總是讓人說不守法
就像外國把MIT=偷工減料(Made in tw) 現在應該是MIC了
請改變先入為主的觀念
抱歉已經偏離主題了
依照規定比造小型汽車行駛路權
除了高速公路、長隧道...除外
罰單當然也比照更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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