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呆的趴趴熊 wrote:
原來~您有世界觀真是令人敬仰......
小弟這井底之蛙讓您看笑話~真是抱歉.....
不過~像我的"街車"...前小牌是黏貼在"其中一邊"的前叉...
那一定會有很多死角看不到或拍不到......
交通部怎麼可能沒有考慮到呢?!
小弟無知...還請大哥解惑...
孔子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承認自己是是井底之蛙就不是無知,還算是有救的啦,不用跟人家說抱歉。
台灣的法律規定爛的地方不在於要求貼前車牌,多的是要求要貼的地方。台灣法律爛的地方是不規定貼在哪,只有講一個很模糊的貼在「明顯適當」處,所以大家就隨意貼,強制規定像新加坡那樣橫貼在車頭前方那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