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狗爸 wrote:舉例:跟4個車友聚餐...(恕刪) 要開當然是開汽車的~照片很擺明就是汽車後停~所以要開單一定會開汽車!汽車有問題就要自己去申訴~自己去證明是他先停的~只是技術太爛停不好~警察根本不用傷腦筋的!!
個人覺得,畫停車線的做法很棒以後汽車與機車的界限會越來越模糊可以兩部車停進一個停車位的小型汽車也不是沒有只要配套措施做的好公民也有共識能好好停車有畫停車線的地方各種車輛都能停也不會造成空間的浪費或是都畫成機車格大小的停車位普通重機以下車輛占一格大型重機占兩格汽車占6或8格看你占用幾格就付幾格的停車費就不用開車的騎車的在那爭得要死要活的當然畫停車線或是這樣畫停車格的做法有可能兩台機車中間的空隙不足讓一輛汽車停進去造成汽車不能停車這種情形就必須靠一些配套措施來解決
大叔一直覺得學習法律很重要,像這個問題就是不懂法律的問題。依法論法,有模糊地帶或是違法不明確的現象發生,就是不處罰。另外,法律還有一條是微罪不罰。丟垃圾的人被告上法院,可以不用處罰。也許,你被除罰了之後不服怎麼辦?依法論法,你就是要去跑申訴。不管你說,是不是警察的過失?沒有查證就開單。還是,我先來,他後到。簡單一句話,依法論法,法治社會有申訴管道可以讓你申訴。最後,你還是覺得跑申訴,浪費你的時間啊?請假扣錢?那麼,你可以提起訴訟。因為,人民有訴訟權。
常看到大型重機為一些問題討論突然發現互相矛盾的點台北市可以一停車格多輛大型重機停車,出了台北市以外不行這不就和美國不同行政區有不同的規定一樣無誤這樣算跟上強國的潮流吧(但在台灣變政府腦殘)在台灣大型重機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在國外不一定 可能100-150cc就能上了這點沒有同步,算開發中國家吧,原因是台灣環境不同鬼島制度未建全550cc大型重機前方需貼車牌,這也是世界創舉以上有好有壞該怎麼說呢?無解-----------------------------------題外話,照片藍色招牌那家店咖哩飯還不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