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scott wrote:今天晚上我本來要去牽...(恕刪) 你可以去告他毀損~你就說~你的車被人私自暴力移動~造成車身骨架有鬆動~再請車行技師開張車體校正的維修單~然後你就合理懷疑是該車主私自移動你的車造成損壞~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你合理提出損害證明...對方就必須自己提出反證~無法提出反證~那就乖乖挨打吧!!
我覺得政府官員都很腦殘吶自從2007年開放大型重機以來,都不會畫個大型重機的停車格給我們這些騎重機的人停,又不能停小綿羊的機車格會被罰,停在汽車格又怕一些不知變通的汽車駕駛亂移車。所以我的們政府需要在教育的政府官員不要只會坐在辦公室吹冷氣,也聽聽我們這些騎重機的人心聲,像我也要購入第二台黃牌重機,就現在,在傷腦筋車子要停哪。所以趕快畫個大型重機停車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