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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辨識車牌,還可以開出罰單?算我的?

他應該是期許自己不要跟那些廢物一樣,歹竹出好筍嘛!
草玩了莓 wrote:
現在的公務員可以灌上廢物兩字了 國考的時候都很強 考完後都很混

這車牌在怎麼猜也就0~9 也不肯花點時間辦案核對,只會擾民,真廢

理想氣體II wrote:
閣下也是這些廢物從國小.國中.高中教上來的.
廢物出來的不知道是什麼呢???

mitsuyo wrote:
有種超速還遮車牌,真...(恕刪)


遮車牌真的超誇張

前幾天在台64也遇到一個超誇張紅牌

他竟然趁塞車的時候鑽2個車道的中間

一路鑽...這種真是害群之馬...

以為不走路肩就沒事了嗎....
理想氣體II wrote:
閣下也是這些廢物從國...(恕刪)


閣下認知有誤~國小、國中、高中教書的=老師、教師,

專事處理行政業務的=公務員,

教師可以兼任行政,公務員不能兼任教師除非有考教師證,

所以教國小、國中、高中的教師=\=公務員
個人經驗給樓主參考:

1.不要浪費時間和金錢打電話找員警或隊長說明,他們統一說詞都是去申訴。
2.下載申訴單(google一下),若您的車子顏色和照片不符合,影印行照附上(行照上有車身顏色、廠牌資料),若剛好顏色類似,再拍照附上(怕員警有可能分不出仿賽和大羊)。
3.申訴單說明舉報違規的車子與本人名下車子不符,要求撤銷罰單。
4.限時掛號寄給舉發員警所屬派出所。

過不久樓主應該就會收到一張撤銷罰單之公文。

本人之前也是類似情況,告發我在高速公路超速,但是車子顏色是白色,我的是紅色,原來警員把BO-1234的O看成是我BD-1234的D(四位數字都一樣!),附上行照影本和申訴單,過不久就收到一張撤銷罰單之公文。
這種會傷害人民對國家印象的記者都很愛
搞不好記者很快就會跟你聯絡了
錯開罰單之後的申訴真的浪費百姓的時間跟金錢!

多年前收到一張停車費逾期未繳的紅單,地點在板橋某公園停車場,時間還是晚上!

沒有照片,只有車號跟廠牌!

案發時間我根本還在新竹的公司上課啊!

又很碰巧的遇上定期驗車,去監理站說要申訴,小姐說要先繳清罰單才能驗

車,驗完車再來申訴,申訴通過再來監理站辦理退款!

之後申訴成功了,撤銷罰單,但是我就是必須多跑一趟監理站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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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lucifer wrote:
你舉証很簡單啊!把車騎去就好了!
看到車不同自然就會撤銷罰單!
他不敢跟你鬧上法院啦!
因為他必輸!
他輸後你申請國賠是扣他的薪水來補!
沒有警察會這麼白痴的跟你這樣玩!


為何要浪費納稅人時間?

直接找律師告那幾個便宜行事的警察。。。瀆職。。。

這種人不適任警察這個工作。
草玩了莓 wrote:
現在的公務員可以灌上...(恕刪)


請不要隨意汙辱,你以為是大家志願變廢物的嗎?

還不是環境使然,當你進去時,發現環境並沒有想像中這麼積極,

你不會跟著變廢嗎?我一位進去的朋友就講過,剛進去智商可能有130,

現在只剩80了。


今天去郵局,一個老屁股問個事情就被擺臉色,

後來到一位新來女小姐窗口,竟然是面帶微笑積極像我問好,

當下就覺得很感動,但我想過幾年那位小姐就會跟那老屁股一樣了。
說錯了嗎? 一堆公務員上班的態度去年不知道01有幾篇了 還不包含嚴重烏龍的

Cross Lou wrote:
請不要隨意汙辱,你以...(恕刪)

或許

我家這嚴重違停1999投訴一年了也沒什麼效果,年初還換了分局長,前幾日員警也打來關切,
請我不要投市長信箱,直接打110報案即可,我也想直接打110,但是根本沒有成效,巡邏視而不見的經過
這種效率還要請人別投市長信箱 只會吹冷氣巡邏就快速經過,對於違停視而不見,根本擺爛.
只能不斷的投書市長信箱,這樣反而比打110有直接的立馬效果,這算啥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車牌不清楚,罰單根本不應該開出來,除非有攔停該違規車輛
foxer.wu wrote:
因為輸入車號(除了HX-45外,這個號碼有4)從HX-15至HX-95
只有一輛是AN650

即使去找到這位車主,他也沒有義務要證明自己那天有沒有經過這個路段,而是警察要去證明的
再說,同型車掛假牌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又如何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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