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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日誌17:重車市區大作戰

其實台灣政府對電動車真的又愛又恨,明明知道很好,卻又被中油或雙陽與嚴總掐住脖子,再加上artc與tes黑錢收很大,導至法規偏差的很誇張,。

對民眾,必須展現誠意大力推廣,對產業或廠商,也不能得罪,只好從法規及電動車常識下手。

若台灣民眾政府教育下對電動汽車或機車認知是4分,實際電動車已發展到8分。

兩陽電動車真不能買,我不多說,免的被刪文,山葉因為電動車部門獨立,非台灣山葉關係企業,倒能碰。

但重電,除非自己做,國際蓬勃發展那堆車還真進不來,自己做,還得限制時速,我說聲幹,應該不會刪我文吧。






好好看個重車日誌就是會有一些酸民
拜託你們不爽請左轉出口洗洗睡了好嗎
還給我們一個清淨的討論空間

PT-教士 wrote:
曾幾何時一部摩托車被...(恕刪)


文章不錯,現在的問題是狗屁政府爛規定

還有80%以上的台灣人覺得紅牌重機騎在汽車道是很奇怪的事

前幾個禮拜才在高雄看到白牌假重機學汽車..
我個人對於其他人購買重型機車是沒有意見的。

但是,我真的很討厭大部分騎乘紅牌機車的人,其實多數是游走在『比照汽車』和『機車』中間。已經不知道有多少次,在66快速道路上碰到騎乘紅牌機車的團體,『超速+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其實對於開車駕駛人來說,重型機車帶給我們的壓力不小。大型重型機車速度快,往往還在你後方相當距離,一下子就加速到跟你並排,然後切妳車頭變換車道。

然後停等紅燈的時候,他們又會自己當自己是機車族,開始鑽車縫,造成其他用路人很大困擾。

或許版大都很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沒有辦法否認的是有太多人騎乘大型重型機車並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PT-教士 wrote:
曾幾何時一部摩托車被...(恕刪)
David

PT-教士 wrote:
沒時間一一回覆每個留...(恕刪)


在台灣本來就是"盡量守法"為原則......那些滿口甚麼法律怎樣怎樣,大家就該怎樣怎樣的,絕對不是最守法的

鐵馬豬 wrote:
我個人對於其他人購買重型機車是沒有意見的。

但是,我真的很討厭大部分騎乘紅牌機車的人,其實多數是游走在『比照汽車』和『機車』中間。已經不知道有多少次,在66快速道路上碰到騎乘紅牌機車的團體,『超速+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其實對於開車駕駛人來說,重型機車帶給我們的壓力不小。大型重型機車速度快,往往還在你後方相當距離,一下子就加速到跟你並排,然後切妳車頭變換車道。

然後停等紅燈的時候,他們又會自己當自己是機車族,開始鑽車縫,造成其他用路人很大困擾。

或許版大都很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沒有辦法否認的是有太多人騎乘大型重型機車並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我個人對於其他人購買汽車是沒有意見的。

但是,我真的很討厭開車的人,其實多數是比照機車在開。已經不知道有多少次,在XX道路上碰到開XX車的團體,『超速+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逼車』,其實對於騎車用路人來說,汽車帶給我們的壓力不小。汽車速度快,往往還在你後方相當距離,一下子就加速到跟你並排並逼車,然後切妳車頭變換車道。

然後停等紅燈的時候,他們一樣還是當自己是機車,開始鑽車縫路肩,造成其他用路人很大困擾。

或許版大都很遵守交通規則,但是沒有辦法否認的是有太多人開車並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阿,不小心把你對重機的感覺用在汽車上面,也說的通捏
首先

惡法亦法 這個部分請打電話給你的立委

你當然可以選擇公民抗命 前提是你申訴的東西是不公義的 目的正義 程序正義

這部分我不能下判斷 但我覺得停車時 安全時可以鑽車是更人性化 因爲國外也有類似例子


但我最鄙視就是那些“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的人

違規就大聲認了 一句“林伯就這樣” 直接了當

而不是去合理化自己違規的理由 真的要小心這種“虛假的牧羊人”
yourfuntime wrote:
我個人對於其他人購買...(恕刪)


可參考 尤涅斯科 Eugene Ionesco的荒誕劇《犀牛》
對阿~光陽率先突破盲點了XD
N200跟N300一樣的車子不同排氣量~一個停機車格因該~一個停機車格該死!
一個鑽見怪不怪~一個該死
只因為兩者外觀一樣~但是牌的顏色不一樣XD~
喔喔~還有光陽的VENOX
更利害喔~
一個249cc~一個252cc喔~
長的一模一樣~重量也一樣~外觀也差不多喔~但是一個該死一個見怪不怪內~
只差在一個牌子是白的~一個是黃的XD~
sogeking wrote:
重車就去停快車道乖乖排隊 要方便就請騎普通機車
還自以為會變通 台灣人的劣根性就是愛鑽漏洞
法律漏洞 交通規則漏洞 凡事以自我方便為準


根本"投機取巧"

別人不是比你笨想不到 是不屑跟你一樣




講也沒用啦
反正有些人"覺得"規定不合理
就可以推翻法條


很快的就有循環

政府訂法開放>>部分大型重機自行"起義推翻">>
民眾普遍觀感不佳>>壓迫政府不開放 或 更嚴管管制
>> 更多騎士覺得不合理
無限LOOP


其實如同樓主所述啦
"真的被拍到我車牌露在那邊給你罰我也認了"
願意替國庫貢獻 這點令人動容

就算發生了意外 也不用擔心
畢竟責任分擔是以"法律"為基準 "法官"的"感覺"為輔



推這句"台灣人最可悲的就是會死抱著規定不懂得適時變通"

台灣人最可悲的就是管別人 管到 影響自己

比如說"路霸"便是其中之一 當然汽車駕駛也不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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