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 wrote:
是一整鍋老鼠屎裡面沒...(恕刪)
gpjacque wrote:
開版大我挺你!!我覺...(恕刪)
我也覺得樓主說的是
交通工具只是交通工具, 會做出怎樣的行為是在人
以汽車為例, 光是處理違規停車與酒駕, 要動用多少警察臨檢, 以及還要找民間業者拖吊,
沒發生事情就已經消耗大量的社會資源, 更不用說肇事後的司法, 人命的損失等等...
這些消耗的資源都不知會高出機車 + 大型重機 幾倍以上??
這些交通案件在社會也層出不窮
如果將重機騎士等同違規,噪音的代名詞, 那是否可以將汽車駕駛等同酒駕的代名詞呢??
那麼廢掉汽車不應該是正常的嗎?? 這理論聽起來不就很荒謬??
該注重的是人的素質, 而非使用的工具, 國外適合開放重機, 不是法規嚴謹, 而是人民的水準高.
如果人民素質不高, 給他腳踏車都可以搞出問題...
建議還是多注意汽車所衍生的問題(如酒駕)吧...畢竟這造成的社會成本, 比其他的交通工具都來的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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