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件事情上
完全支持
車輛使用上有安全考量跟便利考量
兩者是不衝突的
然 ~ 不明就裡的人, 往往因為不了解而有誤會
以外行人一己之私來制定"法"&"規"
尤以停車問題最為自私
佔用多大的空間, 就收取多少的費用, 這是很合理實在的
怎麼會有人想出只要是 紅/黃 牌的就只能停汽車停車格
這麼無理頭的想法出來(可能我還認識那個人)
更甚者 只要是紅/黃牌就比照汽車收費
哪要不要都比照大卡車/聯結車 停大停車格, 收高額費用
反正都叫重機
錯誤的邏輯產生錯誤的法規
台灣還能這樣沉淪多久?
我的主題歡迎討論LDS,但是我不跟豬打架~一但發言讓我覺得無法溝通/酸的沒內容,一律黑名單伺候.
愛怎麼停就怎麼停!
顧車顧得很細心就去停汽車格,
不顧車的就去跟白牌擠刮花花,
我又無所謂,
又不是我的車,
反正敢停的就去停,
而且我看到的是敢停的早就去停一般室內私人機車停車格,
至於公有跟路邊的敢去停就去停,
反正大家就是擠擠擠,
一台也不過就是十幾廿萬以上的車,
自己能接受被A來A去就好,
被別人不小心擠倒了自己也不心疼也可。
但是塞車不排隊鑽車縫擠路肩就不是很建議,
也不是說嫉妒不用塞車,
我自己也是騎小CB也是照規定排隊來騎,
不去做有爭議的動作,
若發生事故如果我沒違規,
這樣至少責任就不在我,
而且我是大客車以下的駕照都有,
很多東西都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你不能只認為道路上只有二輪跟四輪自小客,
要所有車種都放進去思考,
甚至連現在新發的機械車牌也要考量進去,
你有考慮過大客跟聯結曳引車的狀況嗎?
你以為你在他旁邊跟他正前方很近的時候他看得到嗎?
再者車道分割合法的有哪幾個國家?
屈指可數!而且車道分割跟鑽車縫以及走路肩又不一樣,
車道分割的定義先去搞清楚再來討論,
連日本法規上也不允許!日本比我們落後嗎?

他們一般正常也是這樣騎車
而且就算你們自己不要命,
你也有很大的機會去造成別人的車損,
別看一隻小小的後視鏡,
比一台全新的GT125貴的都有,
當你是政策的決定者你要怎麼制定法規?
你要怎麼承擔開放的後果?
當你枉死輪下或造成別人車損時,
你要理直氣壯地說你是合法行走,
政府說你可以走所以你沒責任?
你是前後車的關係還是左右車的關係?
這都是事故後釐清責任的問題,
簡單說要走就是自己要承擔所有的責任與後果,
政府才不肯幫你背書,
沒出過事都可以講得一派輕鬆,
什麼狗屁理由都講的出來,
事故出過一次就讓你叫不敢。

其實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很多問題,
都不是我們憨人想的這麼簡單!
要站在很多角度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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