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鄉民生氣的是,踹人的...(恕刪)
路肩可以短暫行駛,所以行駛路肩並不會沒有路權
也沒有明文規定,路肩只能行駛幾公尺
請問,
你從哪條法律看到:「可以行駛於路面邊線之外」?
請指出來,亦或是你個人錯誤的推斷 ?
另外,該重機騎士違規行駛於路面邊線之外,何來有信賴原則之說 ?
( 小女孩行走於路面邊線之外,並無違規 )
懇請弄清楚信賴原則之定義及適用範圍,我們再來討論會比較適當
逍遙風 wrote:
請問,
你從哪條法律看到:「可以行駛於路面邊線之外」?
請指出來,亦或是你個人錯誤的推斷 ?
另外,該重機騎士違規行駛於路面邊線之外,何來有信賴原則之說 ?
( 小女孩行走於路面邊線之外,並無違規 )
懇請弄清楚信賴原則之定義及適用範圍
ponjiayulady wrote:
但是本案的路肩上應該是行人比較大
要不然你沒走過路肩嗎??
開車騎車不用禮讓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