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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我很想知道,一昧護航重機的網友,一直想說雙方都有錯,進而稍減重機騎士的錯。

說實在的,我不曉得小妹妹的錯是有多少,在鄉下地方,紅綠燈、斑馬線是有多少阿。

一直執著於要走斑馬線的人士,你們要不要親身去下鄉一趟阿?

即便是不方便下鄉,那我請問你們,你們過馬路一定都走斑馬線?


在我看來,小妹妹至少遵守"停看"的安全準則,你們袒護重機的,是都沒看到嘛?


重機行車比照小型汽車,這還有人不知道嘛?

從右側違規超車+高速行駛,就不知道多危險了~~


後來出現畫面的重機群,是一群動物嘛?第一時間沒人去救小妹妹,還一起出腳~~

真是可惡到極點~~


f8346797 wrote:
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就是對了~?

斑馬線畫假的?

也不需要紅綠燈


社會就是有這種爛人.....我一點也不意外

是非對錯已經很明顯了

就是有人要轉移話題 扭曲是非

這才更讓人覺得不恥 讓人對重機族更反感

小妹妹闖紅燈固然不對

那重機騎士違規超車+ 超速(已造成公共危險) + 踹人

我想請問 f8346797網友,這怎麼說????

重機族有敗類 就要抓出來

不是一味護航

只是點出f8346797網友觀點有瑕疵的地方

無意筆戰

謝謝




奇怪,這麼簡單的邏輯,有這麼難懂?


(1) 小女孩穿越馬路,被楊凱翔由路肩撞上,這是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比例可以論。


(2) 楊凱翔去踹倒在地上的小女孩,這是蓄意傷害罪。


令人氣憤追究的是 (2),不是 (1)。


護航者的邏輯在那裡?

umax wrote:
那汽車就不要停路邊,...(恕刪)


那你先定義一下

黃紅牌重機是"汽車"還是"機車"吧!

還是都不要,

只要汽車的路權、機車的方便性?

為什麼不選機車的路權、汽車的不方便性?

影片中的駕駛若遵守重機的路權比照汽車,也不會發生今天這件事情了!


andy7437 wrote:
這種事件好像不用解釋...(恕刪)


好笑了!!

車禍是看肇責賠償的,請問一個未依汽車行駛,加上超速,又路肩超車,且未注意行人的肇責,會比一個已經左顧右盼注意車況的行人肇責低嗎? 小妹妹肇責最多10%以下,9成以上是重機肇責,所以假設此車禍含醫療要
30萬大洋,小妹妹僅需花不到3萬!!
但傷害罪.......這光要和解,恐怕要是我最少也要開個上百,要不然就告到底,讓她去坐牢,兼換個前科!!
一輩子 就撿角了!

cader wrote:
怎麼會沒有人願意發起...(恕刪)


不然開放砂石車行駛路段讓重機一起使用好了.
只有騎重機的楊姓車主才會這樣做
如果楊姓車主騎的不是重機(太多$$),
小妹妹可能就不會被踹了??

楊姓車主錯得不能再多,
所屬車隊助紂為虐也該解散了,
不曉得騎重機的朋友們,
能不能有什麼好的提議,
改善這種惡劣風氣,
粥屎分不清,如何服眾?
這樣要求開放路權真的很難吧!

如果可以,我也在等著可以騎車上高速公路.....
事情本就應該分開說,"踹小孩"就是不對

小妹妹違規闖馬路有錯,在騎士未違規的情形下,小妹妹家長勢必是要賠了

但今天摔完車騎士去踢小妹妹,這就錯了,車壞了就修,看是什麼肇事主因,就誰負擔修

小妹妹今天被踢,身心受創,父母請騎士賠個100萬,可以買2台重機

當下踢他那一腳,是會時光倒轉還是車自動會修好?

衝動,要不得
The truth is... I'm Iron Man
印象中,行人只要不是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就擁有最高的路權,即使是闖紅燈,小朋友為規會有違規的罰則,你撞到她,一定是你錯比較多的,一看也知道是人口密集區.重機是不能騎40以下嗎?見鬼~~
黑慘了;真的沒人性,枉顧人命。

這是你的命呀;騎士。

前面的車都停了,為什麼你還騎這麼快,路況都不會判斷了。

車與車的間距,有可能會有人衝出來?你一定沒在台北騎過車吧?題外話!!

踹一腳不夠,還助跑多踹幾下;是人嗎?光那腳你就理虧了。

說小女孩沒教養的,那這踹人的渣.連站在地面上,地球都作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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