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yangc wrote:但是,就算換了紅屁屁,我也不敢在台灣上高速公路...原因很簡單,民智未開現今的汽車駕駛人只要有1%是對重機有敵意的態度...對騎士而言,都是不定時炸彈.........(恕刪) 沒錯 , 民智未開 .有些心理有問題的就是會開車逼機車 .就像是我最近遇到的那個事件!到時候國道上一堆車主說 , 機車為什麼要騎中間 , 為什麼不騎旁邊一些好讓他們超車 , 騎機車要懂得讓讓啊
分享個人認為是美麗的廢話主旨:關於臺端函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有關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規定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臺端101年1月9日致本司民意信箱。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修正案,雖總統已以100年11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801號令公布,但上開條文之施行日期,依據該條例第93條規定,係由行政院以命令另行定之,爰本部刻正依立法院審查旨揭條文之附帶決議,在「安全可獲得保障」及「風險可有效控制」之原則下,分階段完整規劃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路段及時段等施行前置準備工作後,將續依法制程序會銜內政部陳報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三、至於所詢250cc以上未滿550cc大型重型機車得否比照小型車行駛路權規定乙節,必須於旨揭修正條文未來生效施行後,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道路應遵守規範及車道使用規定,方依據條例第92條第6項:「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本條例另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之規定行駛。另未來上開新修正條文經陳報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後,本部亦將發布新聞稿對外週知並加強宣導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規定,尚非臺端所稱修正案經總統公布後即生效之情形。四、臺端關心交通安全,並致謝忱。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10400417號 發文日期:101/01/16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吳小豆SS wrote:開放 騎士很爽 可...(恕刪) 開放 騎士很爽 可以瘋狂胚你是說這樣嗎?缺點 一定不肯騎最右側 然後跟大卡車 聯結車 爭道鬼打牆出事雖的都是汽車 小車永遠贏那連結車 大貨車駕駛 依照你的看法 他們也可以說小汽車不准上高速公路
吳小豆SS wrote:開放 騎士很爽 可以瘋狂胚缺點 一定不肯騎最右側 然後跟大卡車 聯結車 爭道出事雖的都是汽車 小車永遠贏 喔耶不要太羨慕蛤快去買一台來胚啥?買不起?那快去租一台來胚啥?不削用2輪胚?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