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每個人都是大車嘴臉啊,只不過是相對的。四輪對重機是大車嘴臉,等變成重機對白牌的時候換重機變成大車嘴臉了。平常老是掛在嘴邊講的"一堆國家50cc就能上"這時候通通裝死不知道,反過來四輪平常怎麼念重機想上高速公路的就直接照搬來唸白牌怎麼想上快速。鬼島要成為鬼島還是要有鬼民的存在才能達成啊。
真理之手 wrote:請問一下是騎重機的天...(恕刪) 沒有原罪啊,但大部份的壞印象就是由某些車友幫忙營造出來的當然你可以繼續自掃門前雪好好的做自己就好~但我就是看不過去每次有相關議題時都會有人會提出說騎重機都愛飆車、愛雙黃線超車、走路肩..等等行為他們在批判時可總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喔~有的人甚至還說都沒遇過守規矩的重機換作是我當然會不爽啊,為何要因為這些少數份子的個人行為而敗壞重機的形象?檢討太嚴重了,而且我文章從頭到尾都沒要大家自我檢討的字眼。真的要說的話只能說我個人有那個期許吧~希望大家都能一起努力,讓重機能早日取回該有的路權
webreg wrote:光比件數沒意義汽車每次行駛距離絕對遠高於機車相對來說以 事故件數/每公里才是客觀 我還以為這棟樓沉了,一直沒有follow。沒想到還有人回覆。關於這個問題,要用統計數據來計算比例關係,那就要選用的參數有正相關性,而且做為母數的群體人人等值。不然硬要把一些數據湊在一起做出一個表面好看的百分比也沒有意義。先說明,在交通統計查詢網中,對於A1類事故的統計有以下這句話:「本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概況按第一當事者型態分(第一當事者指交通事故責任較大之一方)」,也就是導致事故違規主因的一方。我之前談違規比率、肇事率,是以件數/車輛數來計算,,這也是官方在統計上的做法。這種算法的意義是,一樣米養百樣人,守規矩的跟不守規矩的用路人都差不多同等機會在用車。因為不能預知哪輛車子會違規或肇事,因此以某一車種所有車輛當母數,表示在一年中,平均每輛車會發生幾件違規或肇事,或是說平均每幾輛車會發生一件違規或肇事。但你說要用行駛里程當母數,汽機車的年平均行駛里程數據我也有(請搜尋"延車公里推估"),但這是環保署根據汽機車定檢時順便做的統計,可不是就違規或肇事車輛的年行駛里程做的統計。我先前說過了,A1類肇事件數及交通違規件數是以違規的一方來計算,你一定要拿來算件數/每公里就有問題,因為每個人用車行駛的里程都不同,守規矩的人開了幾十萬公里可能也不會進到這個統計數據中;而亂開車、愛違規的人,可能一上路沒多遠就被取締或肇事。除非你可以找到違規或肇事車輛平均行駛里程的數據,不然用全體用車人的年平均行駛里程,已經有母體成員不等值的情形發生了。這樣的算法根本就沒有意義。或者,換另一種的統計方式,不計肇責大小,所有發生事故的車輛都一起算,也就是不守規矩去撞人跟倒楣被撞的統統拉在一起統計,用全體車輛年平均行駛里程去計算其事故率(件數/每公里),用以表示某一車種平均每行駛一公里會發生意外事故的機率,這就沒有問題。但這所代表的意義又跟先前的不一樣了。所以,事實就在那裏,數據就在那裏。我用的違規率及肇事率的計算方式也是官方使用的方式。統計的結果就是「汽車的交通違規及A1事故肇事率比機車高、汽機車於A1事故中的死亡率半斤八兩」這樣的情況。不要因為數據不如意就一直在找蹅,然後自己又提不出進一步的資料,這樣很沒意思。
壓力鍋 wrote:所以,事實就在那裏,數據就在那裏。我用的違規率及肇事率的計算方式也是官方使用的方式。統計的結果就是「汽車的交通違規及A1事故肇事率比機車高、汽機車於A1事故中的死亡率半斤八兩」這樣的情況。不要因為數據不如意就一直在找蹅,然後自己又提不出進一步的資料,這樣很沒意思。 既然如此,我還是有疑問如果死亡率肇事率差不多為什麼大多數保險公司不幫重機保險為什麼大多數保險公司不幫重機保險你一直在提機率那些保險公司的精算師,哪個不是統計專業出身的為什麼在他們眼裡,大型重機的期望值是負的,不值得保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