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小希 wrote:沒有臨時路權這種東西...(恕刪) 如果兩條都是車道,你有的是合法路權,只要變換車道合法,你前方淨空區的路權就是你的,不是臨時的。還有,臨時路權並不是法律用詞,不用過度解讀,我提的是小貨車禮讓女童,而讓女童得以通過馬路。如果你認為不行禮讓,那要算小貨車"教唆犯罪"?-----------------更正對不起,漏看了,如果內側是禁機道,請問你為甚麼要切入?你提的兩造都是車子,跟人與車的狀況,我認為不能畫上等號。
aries405 wrote:如果兩條都是車道,你有的是合法路權,只要變換車道合法,你前方淨空區的路權就是你的,不是臨時的。還有,臨時路權並不是法律用詞,不用過度解讀,我提的是小貨車禮讓女童,而讓女童得以通過馬路。如果你認為不行禮讓,那要算小貨車"教唆犯罪"? 有看到禁機嗎?沒禁機我跟你扯那麼多幹嘛?小貨車禮讓只是讓女童得到非法的路權就像重機騎在路肩 一樣是非法的路權 就是沒路權
在一些先進國家開過車~ 像是美國或是日本就知道, 行人在路上是最大的, 行車者也非常有默契的不管他是從哪裡出現, 紅不紅綠燈的, 只要行人看來意圖要馬上過馬路, 就該停車讓他先過後車也不會因為前車突然停下而猛按喇叭而不是猛按喇叭超車硬衝行車時當隔壁車道的車突然停止, 本來就該多加注意的我開車是有這樣的習慣, 開車本來就是看前面的整個面~ 而不是看單線道如過只看單線道的, 突發狀況隨時等著您因為"人權"永遠大於"路權"先進國家, 生命是站在最頂端的前陣子政府推行禮讓行人運動說實在, 已經有點成效了, 雖然還是有少部分人一定要轉彎還是從人群空隙中硬過, 機車尤其嚴重這些鄉間小道, 的確該推行類似的教育活動才對然後柯小希, 我超欣賞你的! 加油喔!
aries405 wrote:你這麼喜歡提這些假設...(恕刪) 又來了辯不過人就放大絕:你在護航重機 你去幫重機爭取權益好了你一定認為踹兩腳是對的更何況我哪時找你了?今天不是你先回我文 想跟我辯的嗎?老話一句違規就沒有路權
在台灣,目前路權看起來都是四輪最大的,管你是行人還是機車SymphonyHarp wrote:前陣子政府推行禮讓行人運動說實在, 已經有點成效了, 雖然還是有少部分人一定要轉彎還是從人群空隙中硬過, 機車尤其嚴重 這個部份,號誌跟動線管理要負很大的責任,有些流量很大的路口,行車號誌跟右轉車輛同步,導致每個紅燈只能過5台上下的右轉車輛,然後再等上99秒的紅燈我想沒有幾個人會有那個耐性等個幾次紅綠燈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