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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不能上國道的真正原因

9543 wrote:
你想得太單純了.誰說...(恕刪)

奇怪的邏輯,當你說重機被撞會死,那小客車被大車撞死的例子也不少,怎麼不禁止小客車上國道?多危險阿
Todd Wang wrote:
小弟經常性的往來新北(恕刪)


你應該是沒注意到交通規則中有條"應注意而未注意",許多國家都沒有這條,也就是這條造成大多人不贊成重機上國道的原因。

試想重機若在國道上打滑造成人與車分離,人在車道上不容易被發現到且發現到大多來不及閃而告過去,在台灣那條"應注意而未注意"會造成後車告過人的駕駛需負近全責責任,而且基本上沒鐵包著被告過去應該很難活下來,但開車打滑的話,因為人被安全帶綁在車內,後車撞上去傷害會低很多。
canerhsu wrote:
你應該是沒注意到交通(恕刪)

又是這種論調
有那麼容易打滑
那路上應該一堆被告過去的白牌騎士才對啊
快速道路開放的時候說要開葬儀社發大財的人呢
arno162000 wrote:
又是這種論調有那麼容(恕刪)


對阿你說的那個葬儀社的人哩? lol 你提的還要別人幫你舉證日子還真輕鬆!
不就是沒有官員敢負責任罷了,出了事一定被媒體大幅報導,這種有害無利的事那個官員會去做?
arno162000 wrote:

又是這種論調
有那...(恕刪)

距離30公尺時速60我有把握煞得住
距離10公尺時速100
你來啊
arno162000 wrote:
又是這種論調有那麼容...(恕刪)

X你X的應注意而未主意
守法的都87
你自摔死掉我還他X的要去幫你上香
憑什麼啊
canerhsu wrote:
你應該是沒注意到交通規則中有條"應注意而未注意",許多國家都沒有這條,也就是這條造成大多人不贊成重機上國道的原因。(恕刪)

交通法規裡面沒這條啦~駕照怎麼考的啊?不要以訛傳訛了,而且哪來應注意而未注意?中間還少了一個並能注意差很多,還許多國家都沒這條咧~~
正確的解答是刑法第14條的過失罪,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一堆人總是說這條是惡法,以為這是專用在交通事故的,並不知道拿掉之後就沒有過失罪,
就算是你真的是不小心傷害到別人通通都變蓄意了,例如走路不小心撞到別人,害對方掉到水溝裡受傷,都不是過失而是蓄意傷害,這樣有比較爽嗎?
canerhsu wrote:
你應該是沒注意到交通(恕刪)

重機數量 那麼少 怕成這樣
700萬輛 汽車 直接無視
鐵包肉 就萬能嗎?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真正原因是國人的素養不足,無論幾輪的都愛亂鑽,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上下砸道愛插隊(買3c跟口罩或吃飯卻超愛排)國道上又常發生連環車禍,換作機車非死即傷啊
如果大家都能守法,125上國道我也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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