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請689 2.0推行公投.這麼媚日就請交通罰則全部比照日本( 日本允許超過125cc就行上國道)或是德國更好(只要能超過60公里的,甚至電動腳踏車都可以)你看看,連鍵友認為落後國家的大陸的,國家法律都允許但地方自訂(設計時速不小於80公里/小時)法律就更改同車道超車,罰則如同超速超過60公里,且拍到就能檢舉...(這就是重機會但四輪不會)公投議案推行過了,一定能讓低迷的選情加溫,你想想,機車族的票有多少,年底的選戰就穩贏了
asdf3164 wrote:我自己也騎重機 也開車但我不支持上國道因為我騎在路上發現重機違規的比例真的非常高... 你不想上不代表其他人就應該不能上該有的路權就該給人家,這時候上不上就是個人自由,像你就可以騎著你的重機在平面享受你的安全,其他人可以上國道享受國道的便利跟封閉式道路的安全。【有種危險叫做旁觀者覺得危險】會覺得重機違規比例非常高的我真的懷疑這應該是腦中把汽車的違規都合裡化了才能有這種感想...
charlie771223 wrote:你覺得你亂開車沒事沒關係 車牌號碼給我 下次我看到絕對檢舉所以你現在不是覺得能上國道 當不當乖寶寶都無所謂嗎?為了爭取路權 連最基本的底線都沒有還談什麼? 同樣標準,你可以檢舉違規的重機騎士,而不是讓全部的重機騎士喪失權益。最基本的底線不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嗎?現在國道上一堆汽車違規、事故為什麼有人喊收回汽車國道路權的時候一堆北七會罵這很蠢,因為那些是少數人造成的事故為啥要全體汽車駕駛承擔責任,同理套在重機上,為啥就活該要全體騎士承擔老鼠屎的事故?有錢買的起重機的腦袋不會比那些開老舊二手四輪的駕駛差,不會有騎士往會出事的地方鑽跟自己過不去,四輪駕駛維持好自己的航向跟速度就好,不會有機會讓你發生應注意未注意的事故,你會怕死難道騎士不怕死?少在那邊用【我覺得危險】的理由來當作侵害騎士應有權利的藉口。
losmith wrote:【有種危險叫做旁觀者覺得危險】會覺得重機違規比例非常高的我真的懷疑這應該是腦中把汽車的違規都合裡化了才能有這種感想... 不是有數據嗎..??有種醉叫做旁觀者覺得醉有種詐騙叫做旁觀者覺得詐騙
freedomhome wrote:重機想上不代表全民...(恕刪) 法律已經三讀通過可以上,只差行政院公告施行,這已經是重機的權利,是因為行政怠惰所以才會拖到現在,跟你說的全民給不給上根本不相關,那只是行政單位推拖。不然全民直接喊底薪10萬入勞基法咩,馬上解決低薪問題啊,但是有可能嗎? 政府根本不會鳥你們好嗎...台灣到底是法治國家還是鄉愿國家,從人民素質上真的看的出來...還全民給不給上勒,全民說了算的話還要司法跟立法幹嘛,通通都給人民喊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