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419 wrote:法案就是肇事責任,而不是各方面都要講情如果您今天開車在路上(直行位車速 與前方保持標準車距),這時隔壁車道一個騎士摔倒直接滾入您輪下被您輾過,請問責任在誰? 這個又是我剛才跟你說過的你覺得肇責歸屬不合理那應該是你自己要去努力改善的方向找立委陳情之類的責任在誰那裏我怎麼會知道我又不是法官去問個官兒去~我個人是覺得可以接受結果你要我去幫你陳情這說不太過去吧?那我覺得交通部拖延重機上高速公路的時程你怎麼不過來幫幫我呢?
Jimmy419 wrote:我沒有改變看法,就像我說的想死的人麻煩死遠一點,不要波及其他人 對對對!甚麼機車、腳踏車、行人 那些想死的人麻煩死遠一點老子我只想無腦開車那些白癡朋友常告訴我防衛駕駛的觀念 抱歉!我一句都不想聽對了!老子也不相信那些甚麼狗屁交通鑑識人家實驗出來可以煞得住 但我就煞不住啊 專業在哪邊實在看不出來!我開車還要集中精神注意你有沒有闖出來唷? 煞不住撞死你也是剛剛好...再次贊同Jimmy大大的看法! 麻煩那些肉包鐵、肉包骨的死遠一點~PS:文章又被吃掉了 我真的那麼顧人怨嗎?
Jimmy419 wrote:我沒有改變看法,就像我說的想死的人麻煩死遠一點,不要波及其他人 對對對!甚麼機車、腳踏車、行人 那些想死的人麻煩死遠一點老子我只想無腦開車那些白癡朋友常告訴我防衛駕駛的觀念 抱歉!我一句都不想聽對了!老子也不相信那些甚麼狗屁交通鑑識人家實驗出來可以煞得住 但我就煞不住啊 專業在哪邊實在看不出來!我開車還要集中精神注意你有沒有闖出來唷? 煞不住撞死你也是剛剛好...再次贊同Jimmy大大的看法! 麻煩那些肉包鐵、肉包骨的死遠一點~PS:文章又被吃掉了 我真的那麼顧人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