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或許重機代表希望有選擇權,也就是重機騎士『可以選擇』停汽車格或機車格。如果重機騎士擔心被非重機刮傷就選擇停汽車格,如果重機騎士不擔心被機車騎士刮傷就選擇停機車格。
2.或許行政機關基於管理方便,不希望重機騎士有選擇權造成『有錢就可以選擇停車位的不良印象』
(難道汽車駕駛人也可以選擇停數個機車格?)
3.或許行政機關基於保護國內產業的立場,不希望重機太方便太多反而侵蝕國產機車市場。
4.或許行政機關有各種考量,所以最後提出的方案是『重機比照汽車,無選擇權』。
5.然後,立法委員『就通過了』
不能否定『立法院產出法案的過程必然是各種利益團體協商的結果』,立法結果就是有人方便,有人不方便。
立法委員都是重機騎士自己選的,沒錯吧

回到當時重機路權團體爭取開放的那個年代,當時大型重機完全比照一般機車不能行駛禁行機車道、要兩段式左轉、要停機車格。那時抗爭的訴求是希望比照美日等國開放路權與汽車相同,而且還喊出一個口號「重機上路比照汽車」,當然那時的交通部也是搬出一堆理由推拖,而在許多熱心人士及團體的努力下遊說立法院,終於還是突破交通部的阻撓通過相關法令開放大型重機路權,當時交通部表示遺憾顯然是不太高興。在著手路權開放的相關規定時,以大型重機比照小型車的概念為主軸,同時也規定要停汽車格而且當時是一車一格。這舉動我自己腦補的解讀是:「你們這騎重機的硬要汽車路權,什麼『重機上路比照汽車』?好!那就像汽車一樣停車不許給我塞小縫,讓你們也體會開車的人找停車位的辛苦」
所以當初很多人感到錯愕但也不知道能再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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