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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不想檢舉,但我少了一個親子車位

喵的勒 wrote:
停親子車位沒識別證的...(恕刪)

就跟韓粉一樣
終於看到重機違規當然要好好酸一下
為什麼不檢舉哩
這種狀況是需要檢舉的啦!!
我是N次貼 wrote:
...(恕刪)


你怎麼知道這台不是載孕婦或小孩的重型機車? lol 有時孕婦剛懷孕前幾個月肚子還沒很大摩托車也是照坐的!

還有人私訊我真妙. 看來可以找王瑞德看看這要怎麼告才能賺點零用錢.




kun429 wrote:
你怎麼知道這台不是...(恕刪)


要有證啊...


新版孕婦、兒童手冊內,就附有專屬停車位識別證,今年6月29日起若未將識別證放前擋風玻璃內,將會被視為是違規占用,將依停車場法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
該車場有約8-10個粉紅色專用位(目測)沒證的有看到一台,已被單位放紅單子,本位旁倆側的車剛好都有證喔
另外有證車上未帶6歲以下兒童好像不可以停,之前要實施前有看到,我不是因

cross R wrote:
台灣選民可憐⋯⋯沒什麼好東西能選
所以希望郭台銘能出來
..(恕刪)


郭董 很好,
只是覺得台灣的政治糟蹋他了,

尤其 藍營 政治人物,
能否忍受綠營 猛烈攻擊,
祖宗八代,全挖出來,

如果是私人土地如大賣場,別浪費時間了。

檢舉也沒有用,警察無法開罰。
檢舉是對的...一般的正常情況"重機不可能戴孕婦及嬰兒"

更何況事情還有補救...重機車主如果真有證件,收到紅單可以申訴平反...誰叫他有證不貼.

我是N次貼 wrote:
...(恕刪)

檢舉吧!想知道是否能檢舉成功。
tea_king wrote:
如果是私人土地如大...(恕刪)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明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鐵路車站和航空站、捷運站、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
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的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等,應保留2%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專屬停車位。
此外,交通部也擬規範公共停車場每50個汽車停車位,應設1個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親子專用停車位
若未滿50個,應至少保留1個專用車位,但若未滿25個不在此限。
交通部也擬規範專用停車位應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交通部表示,依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違規停放孕婦、親子專用停車位的車輛,可依「停車場法」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規車輛。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百貨賣場管不到?
不是私人土地想幹嘛就幹嘛
有營利的區域就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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