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lai wrote:我記得一個例子也是...(恕刪) 現在方法改了那樣太燒錢了~~貨車方法沒改~~但就是上面放滿 紙扎的金童玉女~還有零零碎碎的紙扎加上燈光效果紅色~~再加上一個大頭貼~~(放誰就可以自己想了)
skkpig wrote:https://www...(恕刪) 3頁看下來只有skkpig大有把問題點出來大樓有法定停車位~獎勵增設~與獨立產權(隨屋買賣)三種開版大的屬於最後者亦即所有權人~不是管委會管委會可管的是前2....法定與獎勵2種格位在此先說明管委會要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經出席人數比例決定後才能約束如下如果沒有召開或區分所有權人出席人數不足也屬違法無效的也就是....開版大的停車格可停放使用與否...除非搬入前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依法定出席數與有效表決數議決規約不行...不然...管委會只可以管法定跟獎勵增設2種停車格!!!以上!!!
Gamestar wrote:管委會不是說了嗎,...(恕刪) 搞清楚規定在來回文才不會被打臉規定只能停汽車格的是指政府的公有停車場私人產權不在此限你的樓上人家都貼連結看都不看就來回這種沒常識的文https://www.chcg.com.tw/%E3%80%90%E5%85%AC%E5%AF%93%E5%A4%A7%E5%BB%88%E5%81%9C%E8%BB%8A%E4%BD%8D%E4%BD%BF%E7%94%A8%E6%96%B9%E5%BC%8F%E3%80%91%E6%B1%BD%E8%BB%8A%E5%81%9C%E8%BB%8A%E4%BD%8D%E5%8F%AF%E4%B8%8D%E5%8F%AF%E4%BB%A5/
自己的停位車還有位置居然不能停放重機,這是什麼道理???? 住大樓難到都要面對這些老人腦??我認為樓主因該要強力爭取,照停管他那麼多,難不成要罰款???大樓管理法真的是不人性的規定,建議管委會換人做。反正停車場大家停了就走上樓,難不成睡在停車場。這種大樓管理法真的是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