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違規跟路權沒關係。...(恕刪)
如果是輕微的違規我相信跟路權沒關係~
但如果是嚴重的違規(嚴重超速、跨雙黃超車、高速鑽車...),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我相信就會和路權有關。
在實務上本就有法令是因為極易造成嚴重的傷亡事故而禁止的~
例如:槍枝管理~因為開放槍枝很容易就因為持有人一時的失控造成嚴重的生命傷亡,所以大部份的國家其實都是禁止的。
就連開放槍枝的美國,有些州也因為一些槍枝傷亡案例(學校槍擊)而考慮禁止槍枝。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不是槍枝(重機)的問題,是使用人的問題~
但,不能否認的就是,當擁有的極大殺傷力的槍枝(極大馬力、扭力的重機)時,就會讓人因為一時失控造成嚴重的傷亡後果。
所以,權衡之下,就會將其禁止。
其他如毒品、賭博...等一些事項,也都是因為"使用的人",無法良善的自我管理使用,所以也都被禁止。
所以,權利與違規其實是有一定的關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