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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國道路權, 不靠錯誤論述! (1樓原文新增回覆)

GeekVinci wrote:
錯誤論述主要有四個!...(恕刪)
兄台之言甚是,留字聊表敬意。我反對重機上國道。
米咖老大出現了!

關於WTO的加入, 不才小弟剛好有參與!

當年蔡英文掛名談判代表, 主要是針對

法律條文等等格式問題提供意見, 她沒

參與實質內容的討論! 實際參與內容主談

的是國貿局(與海關), 當時局長陳瑞隆, 我

1999~2000當時就編制在第三科, 處理每

週五由日內瓦(WTO總部)寄來的會議文件,

不才小弟經手的文件, 現在應該還放在二

樓後棟的圖書室!

您說我懂不懂WTO? You tell me... 我只很

清楚的告訴您, 台灣從未承諾以 "機車可上

國道" 做為入會條件!

米咖老大既為重機維權指標人士, 如能匡

正某些錯誤資訊, 當有助重機維權運動之

發展才是!

米咖 wrote:
牌照稅
燃料費
為何...(恕刪)


我記得政治人物說的話,多數都是謊言不是嗎?
大大您都預設立場了,跟您對話下去才更不智吧。自由民主的台灣已經被政治二分法毒害的分崩離析。好吧!您說的都對,騎車的都沒資格為自己的權利發聲。全島的道路都是你們開車的好不好。
easenhunter wrote:
剛剛查了規定燃料費率...(恕刪)
汽車的確有自私的人沒錯,可道德良好的駕駛也不在少數,而這跟重機族群最大的差別就是大眾對重機騎士的印象都很差,都是自私的,看不到那些好的人,要怪就怪你們的害群之馬吧
樓主好像沒有說大重騎士不能去爭權利,應該是認為,不應該用錯誤的論述去爭權利。
例如關於WTO談判時的資訊,樓主是親身參與,其所言應足還原當時的資訊。

另關於重機上國道已三讀通過,這本就是錯誤資訊。立院附帶決議無法律拘束力,行政怠惰,交通部違法的說詞,亦是錯誤傳言。
閣下之論述 在重機國道路權主題 所有相關說帖 排名第一 ! 我沒有預設立場 但主張政府必須 也只能依法行政 :

1. 開放前 加強取締違規騎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 沒有僥倖之行為 !
2. 開放後 積極保障騎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騎士之安全


GeekVinci wrote:
錯誤論述主要有四個...(恕刪)


回復一點無關的

您也有資訊錯誤

太陽花之所以是暴動

是因為,服貿有無條件毀約條款

太陽花根本沒有正當性,純粹就是一群米蟲領錢搞暴動
腦殘騎車還是腦殘....腦殘開車還是腦殘,所以有問題的是車還是腦殘?您的問題點在哪?廢話一堆
Leonyang1603 wrote:
你們公司要不要公投加薪?
不要濫用“少數服從多數”這句話...(恕刪)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合國

公司為"法人"
其"所有權"為出資者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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