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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X車禍糾紛…請議!!

以前肇責不是都37判嗎! 是現在改64了嗎?
樓主應該是第一次處理車禍吧....
雖然我真心祝福不會有第2次~
但還是要大略告知你一下

車禍發生時
1:報警110(有人傷加119,自己有任何異樣也是119下去,事後再說你哪裡痛哪裡酸~難證明是車禍造成的~你只是在幫對方使拖字訣而已)

2:雙方駕駛酒測或抽血(警察忘了要提醒他,除非你心虛),做筆錄

3:沒人傷只有車損,評估自己的保險狀況(對方熟悉絕對也是這麼想)
雙方當下包含員警沒辦法精準知道你我的對錯跟損失的話,就走等初判!
3-1:如有人傷就有刑事責任,不管你認為對錯都要探望慰問(站在今天誰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的立場),事後走和解會好喬很多

4:等初判期間雙方都不要擅自討論賠償價格,因為現在不是你或他能決定的
急用車可以先修,除非你不急或特殊原因(沒錢/特殊改裝品/高單價/不要車了),但是一定要到具公信力的維修單位(ex:原廠)處理並開詳細明細,後面判決少爭議省麻煩

5:初判表下來就會有誰30%誰70%~或是誰100%誰0%的結果

6:保險公司或者任何一方對初判表有異議就上調解委員會大家來談

7:談不攏就進一步轉鑑定(但是要付錢~3千吧?),然後調解委員會會幫你們轉上民事法庭

這時候誰都不能在拖了,保險公司有負責到的業務也賴不掉了

以上的程序只是說個大略~詳細會依實際情況有點不同
但紅字是不變的~確實照做的話你今天不會吃虧的
1.你是幹道,幹道車先行

2.分局會給你車禍初判鑑定書,這個是參考用的,直接花NT:3000跟監理所申請車禍鑑定書

3.車禍當初有上醫院的話申請診斷證明書(先申請乙種的就好)

4.向處理車禍的交通隊說你有體傷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刑事附加民事賠償(附加民事賠償就是,刑事告贏不用另行提告民事)

直接上法院對方才會感覺事態嚴重,

蒐集資料:行車紀錄.車禍鑑定書.診斷證明.車輛會復原狀估價單.車輛人員損傷照片.工作失能求償(請假及薪資或報稅單據)

先想清楚要求償事項,對方一定會殺價

開庭前會有調解委員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要是對方過失責任較重,通常調解人員會幫你施壓以搭到調解成功結案目的

千萬不要先到公所申請調解,這些人專業度不夠,若對方有認識還會不公正,等於浪費時間

1.請先詢問你機車出的保險!

一般人機車只會有強制險,期望中年婦女會幫機車保第三人,不如期望豬會爬樹
強制險只賠體傷,且是最“基本”的體傷


2.口頭告知對方將"上法院"!

沒意義,甚至可能給對方稱我方恐嚇的可能性
不說不能吐心中之快的話,請注意自己的語氣


3."存證信函"請寄出!

可以省下這筆威嚇費,沒意義,存證信函無法律上實質作用
一般要這樣威嚇是用於民事債權件
以此例拿到初判表直接提告刑事比較快,前提是對方全責
要是你有部分責任,對方也有受傷,要跟你來個魚死網破,後悔就晚了

所以如果拿到發現雙方都有責,可以先聲請調委會
至少再次表達己方想談的誠意
這是上庭前,讓法官看到我方有嚐試誠意的手段之一
即使浪費時間,至少博得法官檢察官正面觀感,小弟認為對後續官司進行有益無害

第一印象有時候在庭上很重要


4."假扣押"請申請!

假扣押聲請要先提出己方的擔保,扣押對方多少,自己就要大概擔保一定比例的金額
何況這案例你想扣押他什麼? 她的爛迅光嗎? XD


5.看對方的"誠意"!

談體傷比談財損意義大很多,以你的傷勢,該擔心的實在不應該是車...
完全欠告 不用客氣

allenshit wrote:
之前在台北市光復北...(恕刪)
現在警察可以判定肇事責任了喔~這麼厲害,不用送裁決所了喔
雙方對警方初判無共識,或是肯定訴訟且金額甚巨才建議申請鑑定
不然一般情況下鑑定浪費3000,結果也不見得會改變

除非當事人有本事生出警方沒注意到的事證,作為反例提供給鑑定委員會
或是有可反駁警方研判的論點,不過也是要提供事證...


~TED~ wrote:
現在警察可以判定肇...(恕刪)
不管要私了還是調解甚至上法院,你要做的就是
1.收集所有就醫單據,花費明細列表,並依醫囑列出未來可預期的醫療費用(包含長期復健)。
2.車子請原廠估價維修單,記住一個重點,維修工資是不會打折的,你換新零件費用會因車子折舊打折,所以有可能的話零件用修的,工資貴沒關係,一旦上法院,法官就是會依此原則計算修車費,零件折舊後加上工資就是你實際的修車費。
3.事故至今有段時間了吧?車禍事故初步分析表應該已經出來了,去申請下來,這就是你們車禍賠償的依據(後面在送鑑定的結果其實也跟初步差不多就不用花那錢了),然後以正式的態度去洽談賠償事宜,不要單獨前往,最好要錄影錄音,你可以說先前所言是給予對方善了的機會,可惜對方態度不佳毫無誠意,所以就照程序來,該賠的該修的一毛都不能少,態度絕對要強硬,因為初步是自己談不用客氣,談不成後面還有調解,在不成還有民事庭的調解,然後才上法庭,不要怕事。

你的醫療跟車損費用零零總總,六位數賠償絕對少不了,談個幾次後在釋點善意,差不多在放手,祝你順利!
你為什麼要姑息這種三寶?
你知道這樣只是在害到下一個用路人嗎?
但比較嚴重的是我的膝蓋…十字軔帶撕裂…半月軟骨斷裂…還有瘀血未退…(醫生說若沒有好轉可能要開刀

問看看做保險的.這個大約能要到多少
之前 事故 對方2人受傷.其中一個膝蓋.粉碎性骨折(應該是輕微的.但也算)
我方保險公司賠了50萬整
供您參考
樓主人真好.......我以前的案例是機車停在公司被同事撞爛了,對方一開口就說叫我去修看多少跟他拿!!沒想到車修好後拿報價單給他他就開始裝傻說不能這樣先修再要錢~不然是要怎樣,寫請款單給你核准嗎?

然後說啥車有折舊所以要算7折(我車停在那你倒車撞壞我車要跟我算折舊~有夠好笑)反正就是那個事後不理的態度,我直接報警說要做事後筆錄對方本來還沒當一回事等警察來公司了我叫他走一趟警局~他馬上認賠(全賠)

其實我那次才幾千元而已~算小事只是不爽這麼講話沒信用的人~對這種人~我建議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對他好只是挖洞給自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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