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
我的意思是,依據現有法令,符合標準的機車格就足供大多數大型重機停放,那些大型休旅車種真的停不下去的,就去停汽車格。而停什麼格子就照什麼格子來收費。這樣簡單明瞭,不用像現在那麼複雜。...(恕刪)
就小弟去問的答案
因為當初立委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 明文就是要大重得照汽車的規定
所以如果母法或相關法規不修改的話 就不能直接停一般機車格機車
另外一個原因 好像是大部分機車格都不收費 好照顧一般百姓
若讓大重停一般機車格 收費問題就不容易處理 地方政府也不想放棄這部分的收入的樣子 大概聽到是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