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lo wrote:
大重絕對不是汽車
外表與本質都不是
駕駛方式更不是
所以
1.它是機車,是擁有部分汽車路權的機車
2.它是機車,請還給我們機車道的使用權
3.它是機車,汽車停車格是汽車停的,我們不該停那裡,也…不敢停,在大重停車格沒有普及設置之前,請還我機車停車格的停車權
4.它是機車,不應比照汽車稅制計稅(至少在國道開放行駛之前是不合理的)
官員諸公們,大重真的不是汽車….
你講的都對~
不過在台灣是不可能的!
台灣人是追求齊頭式公平的.怎麼可能整碗給你端去~!
尤其在一般人的觀念裡 重機=娛樂=飆車 , 重機絕對不是日常交通工具!
福利放給一種只能娛樂的重機,誰敢? 不被講話才怪!
做官的都一樣,出事了責任誰擔? 你擔嗎? 肯開放給你騎就不錯了!
官員現在如果高速公路開放給你,機車道也開放給你,汽車道也開放給你,稅金還便宜給你,叫做瀆職.
因為一點配套都沒有,連最基本的駕訓都做得亂七八糟.出事了就是老百姓自己負責.不要怪政府為什麼這個可以上,那個不能上,這個設計不好,那個設計很爛!
重機上國道又不是什麼新鮮事~重機鑽車縫在國外稀鬆平常~ 也不見外國人在抗議!
騎士的水準才是重點. 會鑽的跟不會鑽的~看起來就是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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