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dy729 wrote:還是有人不知道高速公...(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又沒寫排氣量第十九條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一、行人。二、部隊行軍或演習。三、慢車。四、機車。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六、農耕機。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滑鼠關節 wrote:新聞播很多次了阿不用貼也能預繳...(恕刪) 其實關於遠通的規定也是含糊帶過, 另外貼不貼也是個人選擇!反正只要開放行駛我就貼eTAG, 我才不在乎是否變醜, 反而覺得這是一種象徵!象徵:政府還權於民!
ponjiayulady wrote:最多屏東國三吧很多縣市都不歡迎客運業會抗議 怎麼還在被交通部的謊言唬的一愣一愣低啊重機行駛國道試辦路段有四個縣市,其中三個都表示說國道屬交通部高公局,不關他們的事,一切看交通部要怎麼做,他們會配合辦理,OK?所以別再亂發言誤導他人了好嗎? 感謝您! 炳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修正案明確指出重機上國道試辦路段以國道六號、國道八號、國三新化以南路段上述路段行經的地方政府為台中市政府、南投縣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重機全促會先發文給交通部詢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修正案』重機試辦國道行駛一案何時會進行試辦與公告結果交通部自己回函說『已有邀請這些地方政府以及警政署進行討論與評估,相關地方政府與社會均多持保留意見,且相關地方政府已正式函覆交通部表達不同意之立場....』同時重機全促會也有發文詢問這些地方政府之意見結果是~~整理如下:南投縣政府:經查有關國道高速公路相關車種路權開放行駛,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3條規定,係為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管理,非本會報權管事宜數無從辦理』台中市政府:有關『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試辦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路段範圍屬國道高速公路局權管,有關試辦一案將依交通部公告授權後辦理高雄市政府:貴會請求事項之路權主管機關係屬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本局原則尊重該局管制方式所以,台中市、南投縣、高雄市政府等,有先向交通部表達不同意試辦重機上國6、國8、國3新化以南路段嗎?沒有吧!分明是交通部自己不願試辦在先,被問到了,只好把這不同意的責任丟給地方政府,就會以為反對的不是他們交通部,這不是說謊,什麼才是說謊!有圖有真相~看看下面交通部、地方政府的往來公文
現在想要貼在哪真的是太快了吧你只要知道高公局說了什麼鬼話你就知道開放上高速公路根本就是個謊言高速公路是高公局管的為什麼開放通行還要各縣市政府同意這點需要神人幫忙解釋一下最簡單的理解方式就是互踢皮球高公局說要各縣市政府同意各縣市政府又說高公局開放他們就會配合結果最搞笑的還是立法院立一個法出來卻沒訂施行日期一天花一千萬養這些人你怎麼還會覺得台灣景氣不好錢都可以拿來這樣玩
若規則是全盤思考規劃過, 有何不敢開放執行的呢?很明顯的, 官員不想為這個沒什麼利益,小眾使用的政策背書在互相推諉現階段這政策還無法推行也不能全怪這些官員啦光內鬥就把全部心思花光了我認為若這些官員在內鬥之餘有多餘的時間,規劃完善且長遠的政策目標來救救台灣的經濟,教育,,等還比較實際些換個角度想, 重機走台三線或西濱跑長途雖然慢了些,徐風彿面, 細聽鳥叫蟲鳴, 享受與大自然的親近才是騎乘旅遊的樂趣所在啊
tada362001 wrote:現在想要貼在哪真的是...(恕刪) 政府說什麼都是借口, 遠通說了才算數!政府說什麼倒是可以拿來堵反對者!高公局說準備好了就是準備開放了!各地方政府在會議內被我們堵住嘴巴了, 他們無權過問高速公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