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ullea wrote:這是說550cc的機...(恕刪) 第 174-2 條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 註1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機車停等區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橫向(前後)線寬二十公分,縱向(二側)線寬十或十五公分,縱深長度為二點五公尺至六公尺,並視需要於機車停等區內繪設機車圖案或白色標字。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第 191 條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 註1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本標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線寬十五公分。劃設於停止線前端,設有枕木紋行人穿越道者,劃設於枕木紋行人穿越道前方。本標線前緣以不超出橫交道路路面邊緣為原則。註1大型重型機車:(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車。(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二輪機車------------------------------------------------------------------------------借此套用我國偉大名言發明者 副總統 吳敦義先生他在大埔農地徵收的新聞中用成語[授受不親]來比喻 在問題發生的時候 不能夠死守原則 做人要懂得變通希望我國的交通部官員 能夠聽取副總統的銘言 借此謹記在心不要抱著那腐爛的法條一起埋進土裡 要懂得變通阿
上班途中老婆大約也會座個40~50公里(來回)的便車~所以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用~雙薪我約70k老婆約50k~所以跑那麼遠我覺得還可以我住在聖約翰科技大學附近~淡水~三芝的中間小弟做的是統包的工人兼工頭所以看工地在那就跑那不一定!但一個地方通常就待一個月左右!有近有遠啦~也有時後幸運一點就在自家附近~但還是跑整個大台北居多~聽朋友說什麼重機駕照會變難考所以上上個月就有先考來放了~已經好久沒騎摩託車了七、八年加起來騎的里程應該不會超過五百公里~所以要騎那麼遠不知道會不會習慣~~老婆則是沒意見隨便我
on3208 wrote:上班途中老婆大約也會...(恕刪) 騎車沒有那麼可怕 視野也比開車開闊死角比較少上路這些還是要多注意 左右轉要多看 轉頭 打燈紅燈起步 不搶快 最好也多看看左側是否有搶黃燈的來車左轉也是多看人身配件 帽子 全罩是最好 4分之3也是可以衣服 買一件輕便的車衣 有好無壞
停車問題的話...那就不一定了,法律上是說黃紅牌要停汽車位...但每個地方規定不一樣因為"一區多制",有些地方黃紅牌都要比照汽車來停車,不能停"機車位"有些是黃紅牌都不給停,要停"機車位"有些是紅牌比照"汽車"停車,黃牌比照"機車"停機車位...先看看你那邊的"停車規定"...再來決定吧既然汽車不容易停車如果你那邊規定黃牌要停"機車位"那就沒差..."機車位"一定會比較多如果規定停"汽車位"...那就跟開車沒太大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