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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機上國道,並未違法

race6061 wrote:

台灣的企業不是很多都是這樣嗎??....@@


企業倒閉宣告破產換個名字再另起爐灶就好了,中央主管機關也可以這樣玩嗎?


公民最基本的就是禁止強制控制,無論是利用何種手段,好心或惡意,這也是民主自由最大的體現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公民最基本的就是禁止...(恕刪)


一直強調騎士的路權

那其他國民的權益呢?

機車肉包鐵,在國道上發生意外,不是重傷就是死亡,這是事實

龐大的醫療費用,數百萬不稀奇

如果重傷致殘障,長期的醫療費用甚至可能到上千萬

是誰買單?是全民買單!

全體國民付出健保費,是為了分散疾病風險!

而不是讓明明知道重機上國道很危險,卻還是要騎上去的少數人給浪費揮霍的!


一直強調騎士的權益喔?!那其他國民也可以主張不浪費健保的權益!

重機在國道上發生意外,醫療費用請自付,不要浪費其他人繳的保險費!
adolfhitler wrote:
一直強調騎士的路權
那其他國民的權益呢?
機車肉包鐵,在國道上發生意外,不是重傷就是死亡,這是事實
龐大的醫療費用,數百萬不稀奇
如果重傷致殘障,長期的醫療費用甚至可能到上千萬
是誰買單?是全民買單!
全體國民付出健保費,是為了分散疾病風險!
而不是讓明明知道重機上國道很危險,卻還是要騎上去的少數人給浪費揮霍的!
一直強調騎士的權益喔?!那其他國民也可以主張不浪費健保的權益!
重機在國道上發生意外,醫療費用請自付,不要浪費其他人繳的保險費!)



當初開放快速的時候,也是一堆人像你這樣直言開放後血流成河場景,甚至有人想轉業撈取殯葬業業績等等,這些人口稱好心為了騎士安全以及自身的身家,所以才要控制限制騎士之言煌煌,結果至今用數據事實告訴你吧,這還是包含平面道路的數字

警政署擺上的詳細統計數字只有100年對99年的修正統計報表有詳細分類(100年版警政統計年報修正表)

資料連結:PDF檔

看看汽車不管違規、肇事、以及死亡的恐怖數字,這些全民買單的數字還在飆升,比起個位數的重機,誰才是應該被嚴格限制使用的族群,出門面對這麼大的風險,大家都怕死你們這些汽車車主們,何況是大型重機的騎士,擔心大型重機,還不如擔心你們汽車自己吧

喔忘了說,去年汽車A1死亡是前年的4倍,全民買單增加4倍,能不能不買啊!!!






重機喜好者
法律把權責丟給交通部去決定,這算什法?
決策未經過公開討論驗證,只憑承辦專員一紙公文
就像立法把一切權力交給獨裁者是相同意義

再者,立法通過重機可行駛國道,交通部卻以地方反對為由暫不開放
是哪個縣市政府獨立建國了?還是行政命令可凌駕於法令?

一切依法行政?

逍遙風 wrote:
請先了解法條內文再來講
連看都沒看,就隨便唬爛鬼扯......
不該為了反對就胡亂開砲

這也是大家對重機騎士觀感不好的原因之一


請先了解附帶決議再來講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breakryu wrote:
請先了解附帶決議再來...(恕刪)


請先看清楚附帶決議再來談

附帶決議所提到的,只是"公佈相關配套措施"--> 禁止也是一種配套措施呀(並未規定不能禁止吧)
逍遙風 wrote:
請先看清楚附帶決議再...(恕刪)


枉費我這麼期待你以後也可以加入重車一族
原來你也是希望禁止......
太失望了.....

另外
並未授權交通部可以禁止
只授權他公布實施的時間
目前公布的是暫緩~而不是禁止
交通部目前是在鑽漏洞而已
而且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逍遙風 wrote:
請先看清楚附帶決議再...(恕刪)


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來
你硬凹
無聊

逍遙風 wrote:

請先看清楚附帶決議再來談

附帶決議所提到的,只是"公佈相關配套措施"--> 禁止也是一種配套措施呀(並未規定不能禁止吧)




原來法律條文是可以這樣解釋的

真是一枚人才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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