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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上高架橋,下來之後被警察攔下來。。。

我上晚班時下班,從台北騎回板橋就常常被臨檢
一兩次就算了,本人最高記錄被臨檢7次,就從台北回板橋的路程
連走路去吃個飯也會被自稱是便衣刑警攔下來說要看我的身分證
在南部騎車要注意前面的車況,在北部騎車要注意四周有沒有警察隠身在某在地方偷拍
anfernee1111 wrote:
我們都很想知道你們啃...(恕刪)


要殲滅飆車族
我想鴿子應該比你們還想殲滅他們一百倍吧
不然一天到晚民眾報案還要跑來跑去多麻煩
只是抓到飆車族 大概又一堆家長找立委出來哭喊我家小孩子很乖的
一定是警察亂抓人

倒是交通違規 或占用道路上下貨 擺攤
才更應該取締
這些影響交通安全比飆車族造成的傷亡跟財產損害還要多幾百倍

只是自己有可能會犯的錯 就不希望警察來取締
飆車族 竊案... 這些刑事案件
自己不會犯 當然希望警察專抓這些就好了
因為罰不到自己
這就是人性

以前被開單 心裡也是幹得要死
不過2年前被一個闖紅燈的A到梨田
醫藥跟修車花了2萬多
他老大又沒錢賠
比被警察開單還幹10倍

我覺得當時你怎麼不上前去舉發現在才來講未免...
希望你以後能隨身攜帶證件
可以用將心比心法

跟我一樣去參加義警隊
1個月也才2~3班陪警察去值勤
一來可以有平常沒有的2小時生活樂趣(瞎咪奇怪的報案都有)
二來也認識的不少制服朋友.....

以後你被攔檢了你也不會火大了
因為每個月都有4~6小時是換成你在幫警察攔人^^
而且在當地遇到認識的就當作是打招呼
反正自己奉公守法.何必心虛?
anfernee1111 wrote:
我們都很想知道你們啃...(恕刪)
那也要看看我們大有為的政府給了執法人員多少的權利,警察機關什麼事都要管,卻什麼事都管不好,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警察不能開單,因為沒有分貝值也不是專業人員,改裝車體不是監理站人員不能開,您們有什麼不滿為何不向總統信箱、行政院長信箱投訴呢?其他行政部門不動起來有什麼用?84、85年間追著飇車族打的畫面沒有人會說什麼,那個畫面如果出現在現在呢?有誰會站出來發聲挺警察機關?攤販的問題,很多還不是攤販檢舉攤販,有租攤位的檢舉沒有租攤位的,大家也都知道他們賺的是辛苦錢,遇到檢舉,換成是您,您會怎麼做?您能怎麼做?很多攤販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anfernee1111 wrote:
我們都很想知道你們啃...(恕刪)


給你一個

我想樓主說的是一個簡單的事實,"警察並沒有對違規者給予應有的處罰"。
違規者在警察在可能的範圍內應該給予取締是簡單的原則。
"這就給予違規者一定的風險"。
越嚴重影響他人的違規不只是罰則上罪刑較重,
被取締的機會在可能的的範圍應該要增加,
"選擇性執法"用的好可以動態彌補法律的不足;這是治安提升所需要的;
但台灣顯然用的很差,才會有柿子挑軟的吃的印象。
甚至嚴重到每個人都想買行車紀錄器保護自己而治安單位都不覺得這件事其實頗丟臉。

我已經不只一次看到警察放改裝呼嘯而過的車子過卻攔乖乖牌臨檢了。
理論上同一路段一起經過的車輛嚴重違規的車輛應該要比較怕警察吧?
結論卻並非如此。
請問當呼嘯而過的風險這麼小要怎麼喝止這件事的發生???
蛇行的罰則相較於危險度並沒等比例的比沒戴安全帽高。
當然問題的癥結就是對警察來說
抓蛇行的績效相較於危險度並沒等比例的比沒戴安全帽高。
所以就是系統性的問題了。

然目前台灣的警察系統顯然以勤務要求的目的有做到就好,
越不要求的單位越是這樣(據說較精實的例如台北市中心信義區聽說就不如此,這個我不住市中心無法證實)。
這已經是系統問題了,但是警政單位似乎沒有要系統性解決的意思(至少我看不出來)。
至於基層能不能有所改變?能,但是沒有誘因是無法全面性的改變的。
而沒有全面性改變那個有改變的基層除了累到死外沒法改變的風險差異問題的。

anfernee1111 wrote:
我自己在市場做生意,擺攤,最賭爛的就是警察,這些攤販都是中老年居多,大家都是賺辛苦錢,你要來演戲大家配合你演,真的講不聽的你就開他單就好了. 但有必要跟這些手無寸鐵的百姓大聲嚷嚷嗎???跩的258萬的(恕刪)

市場合法業者(甲):"看"鴿子是不做事嗎?市場內都一堆沒繳錢租攤的攤子,來搶我的生意,不會把他們趕走嗎?
市場買菜鄉民(乙):"看"連走道都是攤子,連走路都不好走,鴿子只會開紅燈左轉,不會把市場整理好 嗎?
流動攤販(丙):"看"今天我不偷不搶,連做個小生意,鴿子都來開單,政府那麼缺錢哦!
波力士真的很無奈.....................
1.如果你被攔下來有開單,那真的應該申訴,但如果警察目的是接獲線報有通緝犯在快速道路騎機車,攔你不過分,也就是說,我們也不知道警察為什麼攔你不攔他,但至少你奉公守法,是好公民。
2.樓上討論的其實都是政策問題,治安上層的政策規定警察要配合監理所抓拼裝車或是報廢車,ok,警察就配合~但其實警察的重點是交通及治安,市容整理是有人檢舉攤販~如果警察不抓,檢舉人再後面找你麻煩(難道你們警察有收攤販的規費嗎,不然怎麼可以不取締?),甚至檢舉人正睜大眼睛看你是否認真取締,如果可以,誰想當壞人?能口頭觀導誰要取締?
3.用槍問題跟美國不同,人家執法可以很嚴,槍開了不會有事,如果在台灣,員警不敢開是因為有恐龍司法官,叫你賠不完做義警(領的錢全部拿去賠),大家都有家人,你沒事何必隨便開?這個問題仍是法制面,如果上面不解決,基層也只能消極面對。
4...etc.很多問題根本不是基層員警的問題,各位看倌都有自我判斷的能力~請好好想想。

eiffel65 wrote:
總結~~警察很累壓力...(恕刪)
一樣是警察,在國外警察可以穿著制服的進麥當勞、星巴克用餐,那請問臺灣呢?在國外警察叫您不要動,誰敢動?在臺灣呢?在國外警察追車大都是以車擋車、逼車?在臺灣呢?在國外.....很多在國外..
鮮紅的YARIS真是漂亮!
大家應該都知道很多車掛假牌或貼牌...警察叔叔這樣也是在掃害群之馬...
不要不抓也被你們幹...臨檢也被幹...冤冤互幹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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