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索羅謬-喳巴巴 wrote:檢舉是很正義 但何必貼上網講損人不利己 我從來沒有說我要檢舉我要邀功唷。上面說要檢舉的,可以自行透過我拍下的圖片作檢舉動作。本人Po出來有三個意義1.請各位用路人小心此輛車,撞到或者肇事,對方不一定有保險可以陪你。2.避免AVE-722車主是失竊牌被盜用。3.避免白牌T-MAX車主也是AVE-722車主,進而換牌繼續違法上路。
最討厭這種車了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要是撞死人了 哪來的強制險賠人!?又有人說什麼一台車外國買兩台 台灣買一台市場機制啊 你以為那些車都國產的喔 還是台灣有生產線? 還是台灣算世界上的大宗?o?還有人說貼自己的牌也沒怎樣呀我只能說 當你是合法 正常管道 掛牌當然沒人找你麻煩沒錢買正牌車 就乖乖騎 125....我自己也很愛超重機啊 YAMAHA R1 沒牌的一台才多少 ~ 差不多 十多萬吧!法律是給人遵守的 不是拿來給你們挑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