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法官已經判了,公司不...(恕刪) 我想他應該說的出來面對不是標價錢的事應該是前幾天那間車行毀謗別家車廠的車子,如果是正當理由還說的過去結果是拿一些笑死人的理由來毀謗,連壓車過灣的姿勢都可以說是抄襲他們的廣告....事後不道歉、不回應網友的回履直接刪除,這種車行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