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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國道上輾死大型重機騎士的機率


Henry0320 wrote:
單純以機率來看某事件..

另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民國 100 年底為 697 輛(汽車 281 輛,機車 416 輛),較90 年底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 621 輛(汽車 253 輛,機車 368 輛)增加 12.24%(汽車增加 11.07%,機車增加13.04%)。.(恕刪)




你沒看清楚吧??!!好像機車增加比較多?不是汽車?

喇叭洪 wrote:
你沒看清楚吧??!!好像機車增加比較多?不是汽車?...(恕刪)


請你再看清楚一次,我說的是『自小客車的成長率已超越機車的成長率
你卻只看到『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的比例??

下列資料來自台北市政府
截至民國 100 年底為止,臺北市機動車輛數已達 184 萬 5,686 輛,較 90 年底之 163 萬 7,348 輛計增加 20 萬 8,338 輛、12.72%,平均年成長率為 1.16%。
其中汽車已達 74 萬 4,108 輛,較 99 年底 72 萬 5,121 輛增加 2.62%
機車數達 110 萬1,578 輛,較 99 年底之 109 萬 4,564 輛增加 0.64%
在汽車中,小型自用車為 61萬 6,641 輛,較 90 年底之 61 萬 3,017 輛增加 0.59%
而小型營業車為 11 萬 1,596輛,較 90 年底之 3 萬 8,374 輛增加 1.91 倍

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民國 100 年底為 697 輛(汽車 281 輛,機車 416 輛),較90 年底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 621 輛(汽車 253 輛,機車 368 輛)增加 12.24%(汽車增加 11.07%,機車增加13.04%)。



好啦~
就算你只看得到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OK
汽車11.07%
機車13.04%
兩者間比例約為 汽車1:機車1.18
請問你,1台汽車可以坐4人,機車可以坐2人,比值可記為 汽車2:機車1
為何這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的成長率,沒有接近2:1的比例
(若以機車為準應是機車13.04:汽車的6.52,若以汽車為準應是汽車11.07:機車的22.14)
反而只有 1:1.18?
汽車佔用面積又是機車的6倍之多
這不就顯示
『一般人總覺機車很危險,要換汽車才安全,導致人人都要捨機車換開車』這猜測理論是可以理解且正確的
但每天在全台各地所發生的汽機車車禍
政府卻都不去真實地分析肇事原因,主要肇事車輛
只是一眛又簡單地說,機車肇事後的傷亡率很高,要機車騎士遵守交通規格
卻從不說車禍時發生的真正原因,才造成機車傷亡事件

喇叭洪 wrote:
也希望重機騎士能好好騎車也許社會大眾會改觀,
到時候我們再來一起推動汽車退出國道


請搞清楚一件事

大型重機只要求路權平等對待,並沒有要求汽車退出國道

反而是汽車一直用違規/觀感之類的爛招不讓大型重機使用國道
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所有的動力機具都沒有資格上去



Henry0320 wrote:
請你再看清楚一次,我..
下列資料來自台北市政府
截至民國 100 年底為止,臺北市機動車輛數已達 184 萬 5,686 輛,較 90 年底之 163 萬 7,348 輛計增加 20 萬 8,338 輛、12.72%,平均年成長率為 1.16%。
其中汽車已達 74 萬 4,108 輛,較 99 年底 72 萬 5,121 輛增加 2.62%
機車數達 110 萬1,578 輛,較 99 年底之 109 萬 4,564 輛增加 0.64%
在汽車中,小型自用車為 61萬 6,641 輛,較 90 年底之 61 萬 3,017 輛增加 0.59%
小型營業車為 11 萬 1,596輛,較 90 年底之 3 萬 8,374 輛增加 1.91 倍

另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數民國 100 年底為 697 輛(汽車 281 輛,機車 416 輛),較90 年底每千人擁有機動車輛 621 輛(汽車 253 輛,機車 368 輛)增加 12.24%(汽車增加 11.07%,機車增加13.04%)。
.(恕刪)



增加的營業車?

喇叭洪 wrote:
增加的營業車?...(恕刪)


是啊!有什麼問題嗎?

文章看仔細一點不難吧!

附 註:93 年 9 月起小客車租賃業車輛改列於小型營業車內。
這代表了租賃車改列於營業車內
但營業車就只有小黃嗎? 不~~
一堆公司行號都是向租賃業承租當作公務車或是高階主管的配車
也一堆自己開店、開小公司的人
也都轉向跟租賃業租車,當自家人用車
因為除了可以抵稅外還有其他好處~請自己去問人或是去問谷哥哥吧~
gungunM wrote:
是你想太多了!
如果真的速度越快越危險...
又為何快速道路遠比一般道路的死亡數來的低!!
不要因為錯誤的認為自己"知道"就放棄進步的空間!

就像這篇是讓認為開車會很容易輾過重機騎士的人...
知道原來他身邊有更多更該注意的危險!



我不認為開車會"很容易"輾過重機騎士...

但是我寧願跟其他車輛碰撞73次

在高速狀況下跟重機擦撞我一次也不想遇到.看到!!!
grandsun wrote:
重機上高速並非不可行
小弟比較贊成漸進式的
慢慢開放一些相對安全的高速公路路段
讓重機騎士與汽車駕駛能互相適應一陣子

這件事都作快6年了

自2007年 , 大型重機開放可行駛國道三甲 , 5年下來 , 發生幾件a1 ?

是0件!!

這樣的數字還是有人裝沒看到.......

gungunM wrote:
小弟用下列數據來計算...(恕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z5GY6t4_zU

看過這個影片你會發現 國道相對來講 超安全的

這麼危險的平面道路都沒在怕了 國道小意思啦XD

ben1979 wrote:
我不認為開車會"很容易"輾過重機騎士...

但是我寧願跟其他車輛碰撞73次

在高速狀況下跟重機擦撞我一次也不想遇到.看到!!!


73次指的不是普通的碰撞...
73次是撞到24小時內死人的碰撞...
用的是A1的機率下去算的!
沒撞死人的沒算在內!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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