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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機"在國道上"雷田"討論! 我有話說!


ff6947tww wrote:
話說剛剛竟然被檢舉。

這代表什麼?表示有內容、找到對方的引爆點。

讚啊!(恕刪)


有這種事...
談個生意經也會被檢舉

剛剛我叫 Mr.X 去了解了解
他說一定讓你就"舒西舒西"

還有剛剛 郭仔 來電
他對 凱道 那間很有興趣...準備入個一億股
不過他也說
很多事只能做不能說
跟他的血x工廠一樣
相信...進去之後能越做越旺
不光是死人錢要賺...那些倒八輩子霉 A到人的也要吃乾抹淨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
不要像那個小葉子一樣...錢不拿出來裝窮裝柲十
搞給他死...

老孫之前剛我一直交待...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為全面開放加油吧...

好了...我還要去跟X 談那個笨蛋014的事
晚點還要去上 第9台 8點到10點 曹公 開的"厚黑學"電視教學

有空再聊....

ppopp747 wrote:
很安全啊 怎麼了...(恕刪)


這不是嘴砲嗎?那那麼多汽車違規您不也去檢舉就好!!
台灣很多駕駛吃過"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虧"

人是自私的!(我承認我也是)

今天開小車在高速公路的是佔大多數

絕大多數的人也會因為怕這條罰則哪天被自己遇到,那就真的只有麻煩而已!

這棟大樓的出現,看得出不少人還在為這個封鎖已久的路權而努力!

但路權真的就只是路權而已,開放了又怎樣? 不開放又能怎樣?

差異真的就只是"爽度"與"長途用戶比較有感受"

但真的有多少人需要用重機長途通勤?

乖乖地騎110KM/H跟開車一樣,北高都是要花4HR (300巡航除外,但上下班有可能嗎,紅單吃不怕嗎?)

長途實用性真的比汽車差...

爽度之外...小弟眼拙,實看不出有甚麼非重機不可的理由

以上是一點心得與大家討論,要戰我也不陪了

PS:我是開車族,有大重駕照,也熱愛騎車






戴浴帽的蜘蛛 wrote:
這不是嘴砲嗎?那那麼...(恕刪)


能上路才能檢舉啊
老鼠都在被壓了


hawk.kuan wrote:
小弟我6/21晚上1...(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wishleakage wrote:
看看滿街的違規停車 ...(恕刪)


我被酒駕的撞過......
2年前在中和, 環河西路上~~~~且~~~~~他騎摩托車

ppopp747 wrote:
這就不光是重機騎士的...(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很常用在普通道路上機車與汽車發生車禍時使用
而且有很大部分是機車責任佔比較大時,汽車駕駛仍然被判這條
所以很多人說這是惡法~所以台灣汽車駕駛很吃虧
高速公路目前沒有重機與機車,所以現階段高速公路基本上比較沒有這個問題

但是如果開放重機就不一樣了....如果重機超速超車違規而與汽車發生車禍
在台灣目前的車禍判定來說....重機違規跟車禍發生是兩回事
重機違規必須接受罰單....而發生車禍歸發生車禍~兩碼子事情
不像國外會認定是重機違規而導致車禍發生...應負起大部分責任
所以在台灣汽車駕駛非常吃虧~
so~台灣目前在各個層面都不適合~而且是非常不適合
Aoustain wrote:
那為何需要為了這兩萬...(恕刪)


很簡單!
只是為了計算肉包鐵的死亡率和件數
和平面比應該...總數會低不少!

人只有一條命!
隨便啦!
亂鑽~是要代價的!
防護衣在高速150以上,國道的大車是沒感覺在看的!
輸贏和守規矩+碰運氣看個人!

鑽~是一定會!
不會是小狗!!

頂多~國道高公局規定紅牌以後騎最外線!
壓線內道雷射槍吃紅單!
這樣不就行了~

alfiechien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很常用在普通道路上機車與汽車發生車禍時使用
而且有很大部分是機車責任佔比較大時,汽車駕駛仍然被判這條
所以很多人說這是惡法~所以台灣汽車駕駛很吃虧
高速公路目前沒有重機與機車,所以現階段高速公路基本上比較沒有這個問題

但是如果開放重機就不一樣了....如果重機超速超車違規而與汽車發生車禍
在台灣目前的車禍判定來說....重機違規跟車禍發生是兩回事
重機違規必須接受罰單....而發生車禍歸發生車禍~兩碼子事情
不像國外會認定是重機違規而導致車禍發生...應負起大部分責任
所以在台灣汽車駕駛非常吃虧~
so~台灣目前在各個層面都不適合~而且是非常不適合


所以我也說了"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光是重機騎士的責任

4輪駕駛也該去爭取廢除

要是因"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反對重機上國道豈不本末倒置

為何要把責任歸在重機上國道

sony9 wrote:
老鼠都在被壓了...(恕刪)


你是說掛假牌的紅老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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