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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號外..機車上國道確定要準備(釋憲)了^^


wkevinst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恕刪)

大家只會應注意未注意,看了真是昏倒,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不是交通法規,
去查一下刑法第14條好嗎?
又可以預期?

國三甲這條國道開放重機10年了

到底符合您預期了沒呢?

1016DENNIS wrote:
台灣的國道汽車駕駛...(恕刪)

csshvci wrote:
1.為什麼會有先來...(恕刪)


很好笑, 事事都有先來後到, 請問當年在制定高速公路交通規則的時候, 台灣並沒有重型機車, 所以法規是依照汽車來訂的吧? 請問這點你有沒有質疑的地方?
既然有先來後到, 那前面的關門了, 後面的自然被擋在門外面, 這正常吧? 好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這樣子.
舉例: 專利, 先來的請專利, 後到的避專利或是付權利金, 那不就是後到的真倒楣.
舉例: 50~60年代出生的人, 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時候正好就職, 有職缺, 有發展, 有收入, 70~80~90年出生的已經沒有這個環境了, 領22K, 被剝削, 那不就是後到的真倒楣.


你會問為什麼有先來後到.....想必你一定是那個後到的, 甚麼都後到, 所以樣樣倒楣, 所以抱怨這麼多!
killmarco wrote:

車廂要比125的幾...(恕刪)

ggr2才只有25公升 舊雷霆還有30公升 rcs的我不確定,但應該更大
要開放重機上了嗎?開挖土機的棚友們有福了
隨意吃雞~~

gi8mail wrote:
要開放重機上了嗎?...(恕刪)




台灣人就是十嘴九屁股;愛哭愛跟路

tansywen wrote:
大家只會應注意未注...(恕刪)

應注意未注意不是法規沒錯
但往往在交通事故的時候,沒有錯的人常常就是被應注意未注意這點搞死
雖然不是法規但已變成不成文的規定了
砂石車好好開著,騎士摔車自己來給輾-大車變應注意未注意
汽車好好開著即使速度很慢,橫向三寶闖紅燈撞上來-汽車又變應注意未注意
行人中線草叢分隔島衝出穿越馬路違規被撞-駕駛人應注意未注意
恩~
tony333324 wrote:
很好笑, 事事都有先來後到, 請問當年在制定高速公路交通規則的時候, 台灣並沒有重型機車, 所以法規是依照汽車來訂的吧? 請問這點你有沒有質疑的地方?
既然有先來後到, 那前面的關門了, 後面的自然被擋在門外面, 這正常吧? 好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這樣子.
舉例: 專利, 先來的請專利, 後到的避專利或是付權利金, 那不就是後到的真倒楣.
舉例: 50~60年代出生的人, 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時候正好就職, 有職缺, 有發展, 有收入, 70~80~90年出生的已經沒有這個環境了, 領22K, 被剝削, 那不就是後到的真倒楣.
你會問為什麼有先來後到.....想必你一定是那個後到的, 甚麼都後到, 所以樣樣倒楣, 所以抱怨這麼多!...(恕刪)

有這種比喻真是令人吃驚!
首先,大約1979年民國68年台灣禁止重機進口,直到2002年民國91年wto解禁,那表示民國68年前呢?
誰跟你說台灣以前並沒有重機啊~
民國67年中山高全線通車,照你說先來後到的話,民國67年以後生產的車輛能上嗎?你這個後來的上得挺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
應注意未注意不是法...(恕刪)

你還是少了一個能注意,少了能注意差很多,
事故發生有人死亡,警方移送這是程序,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認定,
不是你在網路上說被搞死就是被搞死。

只可惜你不是卡車司機,
取消的話你應該很開心才對。

MaxKK4125 wrote:
快速道路已經通車好幾...(恕刪)

所以我贊成你們快點上國道啊!!
拿重機比四輪,除了速度可以比外,安全性就像快速道路車流比國道啊!!
歡迎上路!! 反正我是鐵包肉~不怕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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