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888 wrote:
為什麼都沒人討論馬路的問題啊?邊線外的空間比車道還大耶..
所以那是快慢車道的分隔線吧???誰要去量是不是有15公分??
如果是..那路面邊線畫成這樣是不是有問題?
因為別說是重機了,我想只要路邊沒停放車輛(以該事故地點就算路邊有停車,空間還是很大)
我看連一般騎士都會騎裡面吧...然後大家才來吵說那邊是路肩不能騎車..
那每個月底警察缺績效抓這就抓不完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一般道路有所謂的路肩??
臺灣是個很奇怪的地方,大家都會吵法規..但實際遵守起來卻又是那麼困難
法規訂的密密麻麻訂的再明確又如何??我看9成民眾都會以當下的狀況在行駛
哪會去顧及法律是怎麼訂的??
看街景圖是15公分沒錯
就算是10公分
重機一樣違規
路面邊線外可能是路肩或本身是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
並無規定路肩該多寬
到是有規定慢車道應兩公尺以上
的確大家都會騎 警察通常不會抓
但出事了你就要負肇責
同樣的大家穿越道路都有違規過
沒出事就沒事
但出事了一樣要負肇責
難不成上法院時要跟法官講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
所以不知者無罪嗎?
wetty wrote:
雙方都沒有注意到彼此...(恕刪)
討論不起來的原因不是因為白牌和紅牌的差異
而是對弱者與傷者的態度
路肩撞到人的交通事故不算少
但踹小孩的沒人性行為才是大家不爽的部分!
今天要是白牌和汽車一樣踹人
照樣被炮翻天!
小妹妹至少有看車好吧
真正三寶是這個
不過就算遇到三寶
摔車這個還是問題比較大
但出事了你就要負肇責
同樣的大家穿越道路都有違規過
沒出事就沒事
但出事了一樣要負肇責
完全同意上面那段話
另外 三寶的定義, 主要是指有人"不注意路況"加上"任意違規"(然後這種狀況好像容易發生在某些族群)
就這個事件來說
騎士撞上小妹妹後, 主線道才有一台車慢慢駛近, 因為小妹妹已經注意左右來車一陣子了,
很有可能的狀況是, 小妹妹是因為看到主線道的車輛有意讓他通行, 她才會闖過去的,
所以小妹妹並不符合三寶的第一個定義"不注意路況".
反而重機騎士,他可能的狀況是
1. 原本騎在汽車後面, 看到汽車慢下來不爽, 從右側超車, 騎到路肩
2. 就一直騎在路肩,
不管哪種狀況讓他沒有看到小妹妹, 他都應該注意到主線道的車在減速, 很可能是前方有事故,
要減速做隨時停下來的準備,但他顯然沒做到, 所以符合"不注意路況"
另外, 不管是路肩或慢車道, 重機只能在特殊條件下"使用"這裡,
因為他並不是在使用, 而是在這裡"行駛", 所以絕對是違法, 只是一般不會抓, 也符合了"任意違規"
所以這起事件的三寶是誰, 應該很清楚才對
如果只看新聞影片,所以怪小妹妹, 我就當你被誤導了.
但看了完整影片和路口, 還要怪小妹妹,
我會認為駕駛觀念很差, 因為連最基本的注意路況都沒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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