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一個案例好了,這是幾年前發生在我朋友父親身上我朋友他爸爸是開混泥土車,有次他在澳底行駛外側車道(單向是兩線道),根據記錄器他爸爸並未超速,然而有三個國中生無肇駕駛又三貼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時候悲劇發生了!!因為機車行經地上一個大坑洞導致最後面的學生彈出到外側車道,因而遭混泥土車輾斃.經過法律訴訟結果,我朋友他父親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並服刑1年,另外賠償4百萬元.我不知道各位的想法是什麼,依照這鬼島法律完全看不到肇責的意義,彈出到滾入輪下然後輾斃時間不到3秒. 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就這麼了結,三秒是能注意什麼死人骨頭,還是說這鬼島法律要解釋成當你行駛於路上,週遭有脆弱生命體出現你應該停車等他遠離再前進?說難聽點,無照 三貼 沒安全帽,撞死你是應該 不撞死你才悲哀!!等台灣的交通法規如美,日的只看肇責來區分責任,基本上鐵馬要上國道我也贊成.
我不會把小綿羊騎上國道啊~我更不會要求政府開放國道路權給小綿羊啊~我知道什麼路是給什麼車走的~~~不像某些特定人士啊~政府都說的很清楚了~還上01發文來要求開放..是怎樣, 取火求暖嗎 ?那麼愛騎快..是不會去機場跟飛機飆喔..5分鐘起降班次的班機次數, 包你從早飆到晚都不會有人攔你..
黑白鯊 wrote:我不會把小綿羊騎上國道啊~我更不會要求政府開放國道路權給小綿羊啊~我知道什麼路是給什麼車走的~~~不像某些特定人士啊~政府都說的很清楚了~還上01發文來要求開放..是怎樣, 取火求暖嗎 ?那麼愛騎快..是不會去機場跟飛機飆喔..5分鐘起降班次的班機次數, 包你從早飆到晚都不會有人攔你.. 一開始說要上 過沒一下又說不上真是搞不懂你政府有說清楚嗎? 傻傻的那種鬼數據根本只有你這種小朋友才會相信奇怪? 誰愛騎快了分明就是沒騎過眼紅難道你都在家不出門的?平面道路上一堆超速的 你是沒看見嗎?還是你跟我們活在不同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