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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砸重機的林姓男子~老婆


sugizo74025 wrote:
我懷疑這篇文章跟本自導自演 ! 瞎透了 !事情發生後,7月5日特地開個新帳號上來登這篇文章,
你老公砸別人的重機,關老婆什麼事 !..(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

"他女友本來就已是我老公的小三了"
這麼直斷的寫法,真的就像自己的想法毫無修飾的寫出來...如此的理所當然
怪哉~~~~~~~

最後"老婆"二字露餡,雖然可以說是筆誤,但還是藏不住濃濃反串的味道....哈
砸車等著被告吧
到最後會不會是素還真
一人三化
女友/老婆/你騎他
原因不會何
只為衝人氣
光陽應該要感謝你一下 !

nikita 300 的能見度爆增很多了 ! 哈哈
發生這種事, 只能一炮還一炮來平息車主的怒氣了
共兩炮, 看是要一次付清還是要分期囉

啊, 不是, 我是說一報還一報
準備兩台車讓車主砸, 讓他砸, 砸夠了他就不氣了
建議SYM可否換個名子
只能說 "你騎她 300" 這名詞小三意味太濃厚
我是不敢買了

哈哈來鬧的
改名叫做"他騎你","TAKINI"。
勇於面對 wrote:
事情並不是這樣……並不是外遇就可傷害任何人事物.這真的讓我感到再一次的抱歉.對不起~該負的責任他一定要去負.

現在沒看到當事人出來說話,只派老婆出來擋,這是哪一國負責任的方式?
另一樓的發言
勇於面對 wrote:
我只是想說如果大家要怎麼表達想法我是無權去干涉.只是希望你們不要在提及老婆及小孩.因為我不想在背負著這異樣眼光的壓力.謝謝你們

這實在是矛盾到極點,「不希望被提及」「不想背負異樣眼光的壓力」,
應該是安安靜靜躲起來才對啊,怎麼偏跳要出來講話,這樣大家不提都不行了耶。
這行為太不合邏輯了。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1
從頭到尾我都認為這po文的是砸車男,包含他在受害者內假扮自己老婆出來道歉。

受害方還有錄音到砸車男打電話給受害女方,講"我已經跟我老婆離婚了"。我不認為這個老婆在傷心欲絕之際還能上來解釋一堆有的沒的。我若是婆家的人,知道這種事,第一個就砍死你!

犯罪就犯罪,說這麼多幹嘛。

人家男女朋友交往或者劈腿,關你屁事,他們都是成年人,也沒結婚,沒有婚姻法律約束,感情純粹兩情相悅。說難聽點不犯法。

倒是砸車男已經結婚了,還去招惹別的女性,除了吃官司外,真的天理不容。

勇於面對 wrote:
對不起....我先生...(恕刪)

第三十頁了~ 那簽個到好了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快把證據交給警方吧


jejrara wrote:


出來面對••••
夫追小三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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