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0320 wrote:
依你這種數據分析方法是錯誤的
真正的分析
是應該先分析車禍發生的原因
之後再思考如何將這發生原因消除或降低
而不是車禍後因為機車死傷嚴重
所以為了保障機車騎士
就將機車趕出去
照你邏輯
現行高速公路都只有四輪椅上汽車行駛
全都是鐵包肉
但每次發生車禍
自小客汽車的死傷率都高於大型車
基於保障小客車駕駛的安全
也都禁止小客車上高速公路嗎?
說的好 ...
車禍發生原因 , 不外乎機械故障或是人為疏忽或是違規 ,
不論大小車駕駛都可能發生疏忽或是違規行為
但是有沒有想過 : (大卡車/貨車/大巴先不管)
1. 機車 vs 汽車對撞
2. 機車追撞汽車
3. 汽車追撞機車
4. 機車汽車互相擦撞
請問上述四狀況 , 機車騎士受重傷或死亡機率跟汽車駕駛受重傷或死亡機率
兩者相比較 , 何者高 ? 雖然現在沒有高速公路上面的數據 , 不過答案可想而知.
原因大家也知道 , 肉包鐵或是鐵包肉的差別...
發生車禍原因分析及消滅說的很容易 , 作起來呢 ?
一個酒駕幾年了 , 成效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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