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勿再針對法律問題討論,謝謝!

k341377 wrote:
為什麼前面貼一張紅牌...(恕刪)


你以為每個警察都很懂車....一眼就知道這是幾CC的車嗎.....

也是要警察跟在後面察牌的時候才會知道吧......

這時騎機車的應該一溜湮就不見了吧!!

ming606011 wrote:
感謝版上達人的指點小...(恕刪)


在另一論壇上!車主與解答都出來了!

CPI 250貼自己(車主)另一台紅牌的車牌(漢堡)~

沒啥偽造文書的罪啦~



車主自己說違反的是: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牌照應依規定懸掛,違者處3600~10800罰款。
應該是自己貼的吧~

我只知道要是在路上貼牌抓到代價應該是不少
此風不可長也不要學
ukyo1980 wrote:
SM 250.......(恕刪)
hmmm...... your choice of wording and grammer is kindda...... "broken." please do make the proper corrections...
life is racing and everything else is waitin'!!!
andyhsulc wrote:
在另一論壇上!車主與解答都出來了!

CPI 250貼自己(車主)另一台紅牌的車牌(漢堡)~

沒啥偽造文書的罪啦~
...(恕刪)


錯啦 ! 法律不是車主自己解釋就可以的 !! 法院也不是車主他們家自己開的 !

現在的免費法律咨詢很多 去問問看就知道這樣子會怎樣 !!


andyhsulc wrote:
車矚自己射出來了!



沒啥偽造文書的罪啦~

阿....這話不應該打出來...魔人會(出草)的
11月21日更新

驗明正身如下





車主自己改回來了

原來是漢堡的

那我有印象是白色的

該說什麼呢

雖然法令無法完善

但是請不要為了自己的私心做一些不算合法的事

在㧗評大環境不佳的同時

有時要想想自己也是造成不良的原因之一

我也想買這台,在國產領域中,這台最有FU了,昨天去看實車,還真有KTM690SM的感覺耶...
撇開可能的行政罰~

車牌是為刑法第212條中所謂"特許文書"的一種

刑法第212條規定: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
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上所謂文書,其必須具有文字性、有體性、持久性、意思性、證明性等特性
所謂有體性,係指該文字或符號表示於有體物上。該有體物無論係紙張、布帛、竹木、金石等,均屬之。


偽造之車牌上具有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等符號,具有文字性、持久性,另其內容表徵交通監理單位對於車輛核發
牌照管理及警察機關對於車輛違規管理等重要事項,懸掛該車牌足資證明係取得合法許可之車輛,其意思性及證明
性亦無庸置疑


所以這位老兄雖然拿另外一臺車的車牌(一張前牌,一張後牌,罪數...)來貼這臺CPI250,
縱然該車牌與原所屬車輛所相登載之資料內容相符,但放到這臺車上已經足以生損害於公路監理機關對於車輛核發牌照管理及警察機關對於車輛違規管理之正確性

故小弟認為該行為可能已構成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之罪

所以沒有"有無違法之虞的可能,而是已經違法了"

拆下吧...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jovichiang wrote:
我也想買這台,在國產...(恕刪)


真的是這樣耶...

路上第一次見到的時候,還真的以為是KTM的車

殼是橘的嘛~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