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數政府設置停車格寬度都有縮短,但有93%的大型重機長度都超過2公尺,六都政府認為重機長度已超過停車格,停放突出機車停車格可能衍生行車或交通事故,且涉及民、刑事責任課題"所以NIKITA 200、T1、ELITE 250停機車格很安全NIKITA 300、T2、ELITE 300停機車格超危險難道就一定只能用二分法,不能變通一下嗎...例如:只要可以全車停進停車格,車身包含配件沒有超出停車格,就該可以合法停車
Dempsey wrote:我倒是看到很多重機偷...(恕刪) 那種車主買來通勤不久停 常變換停車位置非停車熱門地點我也覺得沒甚麼畢竟他們是用來討生活的載具如果是買來玩樂 久停的我會說 沒那屁股就不要吃那瀉藥
trooper62 wrote:大型重機想停機車停車...(恕刪) 只要大型重機~真的都會去停汽車格之後~這個問題才會有進展有共識的~不然大家(中央/地方/各車種車主...)就是繼續鬼打牆...各說各話~反正都是原點~"重機就是去停汽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