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Max雙北通勤已經7年, 8萬公里了,就是一台機車而已,隨便停
想東想西的我會以為你買公媽祖牌回來供養,就是一台交通工具而已
如果是奓侈品再來想停車問題
7年收過兩張停機車格罰單,一張民眾、一張警察
你說停車是什麼問題; 公家就是停汽車啊,『私人』是不受法律限制的
30cmbird wrote:
現在上下班時間就不想騎高架了
紅黃牌現在只有假日才騎出門(恕刪)
高架你可以騎中間,完全沒有法律問題,就是觀感而已
而且就算是塞車,也還是比汽車快很多
我必經市高穿台北與新北
在本人社區不準讓重機與汽車共存一格以保持社區"蓋高尚"之形象,加上機車格不夠,本想轉戰停外面機車格,蒐尋了一下中央法規,交通部不做明確裁示,推給各地政府自行管理,而查了一下本縣市法規,交通單位能避則避,多是用機車格尺寸為由“尚不適宜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一般機車停車位”…上下交相賊(古人的用字真的準!),重機族群只能一直被魚肉…我也是機車通勤族啊~明明就是個較有效的交通工具,搞到裡外不是人…真是太難了…
01內重機權益老生常談,不說了;機車這東西我是愛到卡慘死,本人比較衰必須做出放棄或高價租賃汽車格的抉擇…
希望大家都有位置可以停放自己的愛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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