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的老哥 wrote:小的我不是專業的,我....後車賠償此次所有維修費用,警方再對騎士開罰越級駕駛1800。(恕刪) 正解 !後車除賠償此次重機+斯特拉所有維修費用外還包括重機騎士傷害醫療+過失傷害民(刑)事賠償重機騎士越級駕駛該罰,不過保住一條小命,算是好運!PS:看完此案例,突然覺得ACC很重要
PlantariS wrote:無意外的話是由最後一(恕刪) 其實哈特佛這台UK450去貼本田牌是還說得過去因為整顆引擎是逆向工程本田的CB400SS下去開發幾乎一模一樣動力還更大哈哈不過這樓怎麼都沒看到四輪爺們出來嘴了好奇特~
此次事件沒造成人員喪命實屬大幸...至於肇事責任這專業的就交給相關單位去執行就好了小弟也有大重駕照也曾經騎過重機可能剛好我運氣比較不好,奉公守法騎乘也會被逼車(沒妨礙車流)相信我,遇到一次就夠你嚇得了,何況後面還坐著老婆(也有大重駕照)另外其實路上一堆騎紅/黃牌的很多都沒駕照,只差有沒有被攔查到而已...結論就是:台灣駕駛人的心態真的不夠純熟,太多心存僥倖,上路一切靠自身本領才能平安回家PS:個人發言如有其他大大有意見還請砲小力一點
用開車晃神就想呼弄過去,臺灣100台車裡有99臺隔熱紙貼的烏漆抹黑,哪看的到駕駛在做什麼?臺灣驗車應加驗前面三片窗戶透明度,車窗透明不只是為了從車內看車外清楚,也是為了別人能清楚的看的到駕駛的視線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