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tears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自己私人土地內部的問...(恕刪)
本文主要討論的重點:
申請汽車車證(1人限1台)與機車車證(無限制)~
目前爭議:汽車車證+大重車證=申請2台汽車車證??(大重停放機車格專區,未占用汽車格)
著實感謝提供寶貴資訊與意見~該條文應該能好好跟承辦人研究一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第6項第1款:
六、機車:
(一)重型機車:
1.普通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
(HP)以下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大型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
輪或三輪機車。
最快的還是找更上層來處理
最近的例子就是陸委會開放陸配來台的方案
不管多少民眾抗議他們還是一意孤行
蔡總統靠北一句隔天全部撤回
中華五千年的官僚文化是不可能改善的
你再去找承辦人力爭,他只會惱羞成怒而已
尤其是公務員在某個有點權力的位置上坐久了,就會以為他是王!!
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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