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vier wrote:這跟租重車沒關係吧....(恕刪) 差別就是營業損失啊....一天3000....三個月..30*3*3000=27萬...罰單另計.....27萬....乾脆買下來....三個月後再騎....
這篇有點不舒服的感覺...標題改成"提醒各位車友 收斂自己的右手" 不是好多了嗎!?因為 不只是租車 私家車或是汽車也是有可能會超速我個人是租車 沒錢買 也沒地方放只能說個人造業個人擔,大家都要好好注意罰款價格~而且別再讓社會把重機當成飆車的工具這是一種休閒活動 就有如騎腳踏車或開車出去玩一樣
管理愛亂鎖 wrote:那還是把牌翹起來好了...(恕刪) 老實說速限40是有點誇張...當然如果鄰近學校或社區是應該啦!但常有些路段很平順卻突然給你來個限速50之類的別說重機...小綿羊都會超過!這時候我就會說""把牌翹起來 +1""了~~那些制訂速限的官員都不知道有沒有到實地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