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ws wrote:
感謝大家熱心協助,近...(恕刪)
通常要一兩個月....
我自己的心得, 先不要繳錢, 直接申訴就可以, 省得到時退錢又要麻煩一次
案件拖到應到案日期以後, 也沒關係 (一定會超過到案日, 最壞狀況, 就算維持原裁罰, 也不會被加罰)
通常申訴後, 第一關仍然再次送回原本的開單單位, 想當然, 會又被官方打槍一次.
因此最好要把理由、相關的案例與判例在申訴書中寫明, 讓他們知難而退, 運氣好的話, 就會收到分局長(主管)用印的撤銷通知書. 我是先打電話去跟警員溝通, 讓他知道我依據的法規與邏輯. 在第一關就能撤銷...
開這個單很無聊, 平常行駛中, 外側快車道一堆汽車不是一樣同車道超車機慢車嗎?
另, 這照片看起來並非 "單車道", 至少有兩線, 所以用"法"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