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放一輛車要多繳一份清潔費合理的話所以你買三房住四個人管委會說你多住一個人使用電梯跟公共設施的機會增加必須多繳一份管理費也是合理的?大樓清潔費是包含在管理費內而管理費是依照個人持有的坪數計算現在只是把人換成重機就需要多繳錢?
停車場管理辦法就是為了遏止社區的亂象.如果管委會不在初期加以約束管理, 未來一大堆東西出現在停車場相信樓主也不樂見.提供您我知道的幾種作法.1. 一車位限停一車, 大型重型機車可單獨停放汽車停車格並繳納相關費用.2. 大型重型機車可停複數機車格並繳納相關費用. (社區的機車停車格必須要有餘裕)如您所說, 您也不缺那6000元其實也什麼好爭的了.不如就趁機要求管委會將停車場管理辦法落實, 這樣全體住戶都可以有一個管理妥善的環境也更好
EdisonTarot wrote:不好意思,我發文想...(恕刪) 你自己都不承認交通部的規定了~那就是以管委會決議為準~不是嗎?針對你?當然要針對你啊~因為只有你這麼做,不針對你針對誰?所有的規範與法律都是從針對人開始建立起的,如果人世界從來沒有兇殺案,也不會有殺人者要判死刑的法律了,不是嗎!?就是因為你做了這種事,所以要針對你這個個案去設規定,讓以後其他人不能這樣做,懂了!?
費用的收取必須區權會同意,等年度區權會超過法定比例的人數通過才算數!是說大部分社區 區權會應該都開完了吧。出席數要達3/4,同意席數好像也要達出席數2/3以上才算通過。如果有機車行老闆把十台機車停進去他的汽車格,我倒要看看他一個是不是得月繳五千車位清潔費 一年六萬XD
EdisonTarot wrote:說真的不是一年付不起這6000, 那就出了 不是皆大歡喜既然重車比照汽車能上快速道路 還想上高速公路那麼一個車位只能停一輛車想想也合理畢竟住進大樓住戶都要互相老話一句千金買屋 萬金買鄰區區六千元 不是付不起 何必呢
新增收費的規定,應該要區權會進行有效表決通過同意才行吧?不然管委會說要收多少就收多少合理嗎?停車位的問題,簡單來說贊成一位一停的,論點就是:安全、美觀反對者的論點就是:使用權、便利安全的理由,常常有點牽強,都在格子裡,如何影響安全?會擋到人?那要不要限制汽車的大小?太大不能停?美觀,這很主觀,停車場裡面汽機車都在格子裡,個人就不覺得有礙觀瞻,但停車場裡堆放雜物(櫃子、棺材...等),就很醜,而且根本超過車位的使用目的。使用權和便利性則應該是無庸置疑,沒錯花錢買到的是持分,但格子裡已經劃定為專用,在自己的車位裡面停車子,一台兩台哪裡有上位法規限制?用自己對美觀的主觀想法,去限制別人合法的使用權,這樣合理嗎?有人會說汽車後面停一台機車,影響隔壁拿行李或進出,問題是在自己的格子裡停車,若隔壁的認為被影響,應該是雙方互相協調,而不是全社區硬性規定吧,又不是每一格都有這樣的問題,難道我可以說隔壁車子太大也影響到我就不准他停?而且想好拿行李,自己也可以車尾朝外停啊,有太多狀況了,與隔壁車主的問題,可以自行協調解決。說這麼多,如果區權會表決通過(社區多數共識)一位只能一停,那就要配合,所以你必須在區權會裡說服大家。而目前看起來,管委會只是規定要多繳清潔費,那倒是還好,但也應該要區權會通過才有權力收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