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比如說,有位車友 新的 T-max 530 不小心撞毀了,車架歪了,很多地方也都壞了,整台車必需全拆,修車價直逼新車價,還不能保證修好後一切正常~~~這時,難道不能用廢五金名義,再搞一台同年份的T-MAX進來,然後直接掛上車牌?請問,這樣有違法嗎?1250000日幣 x 02.7 = 337500 + 運費 15000 元 = 352000 元 這樣搞省事又省錢,原來撞毀的T-MAX,有些零件還可以拿來賣.....!!!這樣做,有違法嗎? 請問?
https://item.rakuten.co.jp/hirochishop-2/4582287242855/我也想直接這樣買台電噴小cb,換算才四萬多元,全部移值過去,直接升級成噴射cb400外加abs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