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雷固 wrote:
對啊、因為我不相信...(恕刪)
講的好像汽車駕照就不是雞腿換得一樣
請問這麼多肇事率 死亡 三寶,你不覺得汽車更應該被禁行國道嗎?
的確,台灣現行考照制度、駕訓觀念都有待提升,但這不是用行政命令,注意~是行政命令喔!違法的是政府喔! 去限制國民行的權利
樓主在這裡強調的是"選擇"的權利,這在民主國家算是唯一且最重要的一環,人有選擇的權利(自由)。
有任何的違規行為,就跟其他交通工具一樣,檢舉、處罰 不就這樣嗎
用負面表列加上機率低之缺點來推論或是限制
這不就跟 "因為女性、小孩 有被強暴或是無差別殺人犯攻擊的潛在機率,所以禁止小孩及女人上街" 一樣?
如果你覺得上述事情很荒謬,那禁重機使用任何道路何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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