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賈斯伯T wrote:看了這篇文章http...(恕刪) 大塞車時汽車就會有車插來插去或切換車道, 狠一點的直接走路肩, 反正抓到才會罰; 在大塞車時當然讓機車能過就讓機車過, 全塞在高速公路上, 只會堵塞得更慘.樓主怎麼會這樣想, 要塞一起塞, 要死一起死, 這種想法損人不利己.
bomberyao wrote:當然是一起排隊塞車...(恕刪) 要說公平?你開車不能遮陽嗎?你開車沒冷氣吹嗎?你開車需要風吹雨淋嗎?你開車需要靠雙腳保持平衡嗎?你的引擎在你的胯下嗎?如果你開車有以上這幾點我們再來談公平的問題
腦袋有洞不可恥 wrote:全宇宙大概只有鬼島...(恕刪) 基本上想鑽也不行因為太多人太自私寧願把路卡住也不要讓人前進台灣現在攝影機那麼多路障龜應該能夠抓出來開罰不然台灣道路那麼小道路利用率不高一點真的~不進步是應該的
快速道路把自己當成汽車,市區塞車又變成機車至今看過不少類似的句子我想大家是否對於"大型重型機車"有什麼誤會?會認為騎在上面的人覺得自己在"騎"汽車呢?或許有些重機新手對於法規的不了解真的把自己當成汽車在騎吧?我騎重機的總里程也有個數萬公里、數年的時間了我想應該還夠資格來發表自己的看法吧?(重機騎士角度)我騎這麼久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過"汽車",而實際上它也不是台汽車相信智商正常的人都能夠判斷出重機是台"機車"法規上只註明"行駛規定比照汽車",並不代表真要把自己當成是"汽車"物的本質不會因為一些抽象的事物所改變,難道我說我的一百元比照一千元,它就會變成一千元嗎?我騎在快速"公"路上不併行是因為法規有規定,當然一些不懂的路人就會認為我好棒棒雖然我不知道這麼做哪裡棒了?大概是做一些違反人性的事情顯得格外偉大吧?而我在一般道路併行則是因為法規沒禁止這時候又會有些無知的人認為我不守規矩,不把自己當成汽車我想"法律明確性"就不用多解釋了,不懂的人再去多讀點書吧!平面道路我車道分割、紅燈時寧願停路肩或是機車停等區外也不要把自己當汽車在那邊擋路騎在機慢車專用道與快車道間(靠快車道)照樣不用塞車、等待直接左轉時騎到最前面併車(有在虛線內)這些行為皆無違法亦能彰顯出立法怠惰所造成的可笑之處而這些行為你在汽車上面看不到是因為汽車體積太大做不來,只好乖乖跟著塞造成素質良好的假象一些無知的人會說重機把所有好處都占盡了,我想問:那你為什麼不騎?你接下來要講的那些理由正是重機所沒有的所以請不要再說這種不經腦的話了~關於另一篇討論很熱烈的上國道文章,我的觀點是誰會想在塞車時騎重機上國道阿?在這種開車逆向、紅線臨停兩台不見得會被檢舉,但重機前輪稍微超線就會被檢舉的社會裡我可不想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遇到塞車還是得一車道一車真要用到國道一定是挑些車流量較少的時段與路段我當然贊成輾過自摔的重機騎士免責但若是汽車駕駛的惡意逼車等行為所造成騎士摔車不僅不能免責,還應加重罰則重機是有路權的機車,再說老是要別人把自己當成汽車,國道又不給上,這是什麼道理?做人要公道,不要選擇性失明,居心明顯的很。
wow168 wrote:這兩天才從墾丁塞車...(恕刪) 很多開車 只會酸機車 亂鑽 怎麼不說說4輪今天墾丁北上 台26 台1線 一堆四輪 2線道開成4線道機車只能走草叢 遇到警察取締 又插隊回2線道 有種開 就不要怕開單機車優先道是專為保障騎士路權所設計的專用道,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規定,也有提到是「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可吃上900至1800元的罰單
T賈斯伯T wrote:看了這篇文章http...(恕刪) 我是覺得我們國道上這麼多掉落物,開車a到大部分不會怎樣,機車在時速105~110a到.....總之要是真的開放了,我一定離機車遠遠的。而且有一些 是會突然切換車道或是煞車的......
T賈斯伯T wrote:看了這篇文章http...(恕刪) 當然是鑽啊!只要能快點過,就算路肩也照鑽啊!你們沒騎過重機不知道重機在夏天塞車有多熱多辛苦,雨天又有多危險多可憐。以上是小弟揣摩市民大道走路肩的騎士的心聲。每天上下班都會看到,都是少數騎士的問題我知道。開車的也會偷走路肩我也知道。所以這兩點就不要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