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篇後再說吧
http://www.mobile01.com/newsdetail.php?id=17878

learry wrote:
同一車道可以超車,這也是為什麼那個開超車罰單被撤銷的原因,因為警察開的是同一車道超車。
這也是為什麼慢車道汽車機車混成一團都沒事的原因,因為可以說成超車。
但是如果你從兩台車中間騎過去,如果警察有法子舉證你的左側跟車子距離未達半公尺,他可以罰你!!但是跟後座系安全帶一樣,不太可能被抓到。
如果前方是紅燈,大家都停下來,白牌可以鑽到前面機車停等區去,重機鑽過去,警察可以用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這一條罰你!看警察怎樣舉證用哪一條。
同樣的同車道超車也有限制,一次超兩輛以上警察還是可以罰你,但是大概很多的警察應該連該用哪一條罰你都不知道,如果你運氣不好碰到知道怎樣開單的,那就恭喜你了。